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30號),設立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廣播電視機構記者證的審核管理職責劃給自治區新聞出版局。

(三)增加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有關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擬訂自治區廣播電影電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政策建議,擬訂相關技術標準;指導自治區廣播電影電視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三)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全區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船員管理和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等工作;負責自治區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四)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五)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自治區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自治區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

(六)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

(七)負責全區物流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口岸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協調自治區交通戰備工作。

(八)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保密、財務、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與老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工作;監督檢查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章的落實情況;負責行政審批的相關工作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

(四)規劃處。

協同有關部門編制運輸體系規劃;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重點公路建設項目和大中型公路建設項目的後期評估工作;提出有關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五)財務處。

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等有關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公路處。

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建設、維護的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高速公路及重要幹線路網運行監測;承擔公路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公路工程竣工驗收;指導公路養護行業管理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

(七)運輸處(自治區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辦公室)。

承擔水路運輸、城鄉道路運輸的市場監管工作;指導城市客運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和軌道交通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工作;指導跨省客運、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工作;組織道路、水路運輸統計、預測和信息引導工作。

(八)物流產業處。

承擔物流市場的管理工作;擬訂物流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技術和服務質量標準並監督實施;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組織推廣現代物流技術,推進物流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對物流企業實施綜合評估工作。

(九)安全監督處。

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政策;指導有關安全生產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和公路、水路建設工程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導、協調道路和水上運輸安全、公路安全保障、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安全;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科技教育處。

組織協調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承擔交通行業技術標準的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指導行業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紀委(監察室為內設機構,與紀委合署辦公)。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行政編制50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2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1名。

領導信息

廳黨委書記、廳長:曹志斌

廳黨委委員 副廳長:武寧生

廳黨委委員 總工程師:張凌雲

廳黨委委員 紀委書記:田貴強

廳黨委委員 副廳長:蔣文斌

副巡視員:盧清華

副巡視員:王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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