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做好社會需求和社會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工作。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 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國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09〕97號),設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主管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出職責。
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編制和實施年度電力計畫,協調電網建設等重大問題、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管理職能,劃歸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劃入職責。
將原工業局承擔的指導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保留原工業局承擔的工業節能和自然綜合利用等工作職責)。
二、主要職責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政策,做好社會需求和社會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工作。
(二)研究提出我市貫徹國家財政金融政策的建議,以及運用投資、財政、信貸、價格、國外貸款、國家儲備等重要經濟手段調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調節,協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工業巨觀管理,研究產業政策,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資政策措施;編制申報全市企業債券發行計畫。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以及多種所有制經濟狀況,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市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資和建設領域重大政策;綜合編制全市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爭取逐步安排財政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撥款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安排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積極爭取上級投資,按照分工實施對重點項目的管理和稽察。
(六)研究分析市內外市場供求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節;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儲備建議;組織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市場體系建立;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提出全市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
(九)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及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制定全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做好區域聯合和經濟協作工作,開展對內對外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擬訂和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的起草和實施;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發改委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等委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以及系統內電子政務的組織協調;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參與起草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涉及本系統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及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
(二)綜合科。
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研究市內外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建議和對策措施;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預期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市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畫,申報爭取上級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和補助性資金。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和重大示範工程以及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提出推進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發展的建議。
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三)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的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調控政策和措施;綜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設項目;逐步負責研究和安排市財政建設性資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和市級公益項目建設;負責研究和制定民間投資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市化建設投資和重大項目規劃。綜合管理基本建設和房地產開發項目,研究除能源交通以外的基礎產業項目,負責全市重點項目招投標指導協調工作。審核和申報項目建設投資概算調整、初步設計等,參與重點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研究擬定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布局和能源節能與發展新能源的建議;實施對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的管理,銜接平衡能源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生產建設計畫,上報能源建設重大項目。
研究市內外資本的動態,監測分析全市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負責全口徑外資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外資規劃,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提出對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結構、用匯的規劃和政策;制定區域聯合和經濟協作規劃,承辦國內外合作有關事宜。開展對內、對外招商工作。
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提出全市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參與研究重點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協調鹽業行政(經營)管理工作;申報和爭取工業國債項目資金和工業發展“三高”項目資金。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重大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研究提出引導科技投入的政策,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申報和爭取國家、省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和資金。
研究交通運輸發展狀況,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負責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問題協調;研究提出交通運輸行業專項投資的年度計畫。
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研究農業和農村的重大問題,提出發展戰略、政策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全市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水產、畜牧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爭取和安排農業和農村重大建設項目;研究提出全社會水利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編制全市和區域性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並提出發展措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做好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工作,參與編制和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規劃平衡與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建議和規劃,協調環保產業的相關工作。
(四)服務業科。
研究和分析服務業發展狀況,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的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負責全市重點市場項目的審核,並積極爭取上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監督分析市內市外市場狀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編制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和指導重要物資訂貨,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研究國家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狀況。聯繫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各商業銀行、保險、證券監管等機構;編制和申報地方企業債券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
(五)經濟體制改革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六)行政審批科。
負責受理和辦理行政管理職能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理行政許可程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諮詢等;主動協調委內各業務科室行政審批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集行政審批工作例會;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把好受理、初審、審核和審批關;認真做好行政審批檔案、資料的傳遞和歸檔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
寧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9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總數10%以內控制使用)。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4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科長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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