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陋習
這是一種印度教的陋習。天下的寡婦本來已經很不幸,因為她們都曾有過喪夫之痛。身為印度的寡婦,則是不幸中的不幸,因為她們不僅失去了丈夫,還將失去自己。廢除陋習
法國作家儒勒·凡爾納在其小說《八十天環遊地球》中描寫了一個年輕女子艾娥達,她被迫跟當地一個老土王結婚,結果婚後剛滿3個月,她就成了寡婦。土王的親屬認為她活在世上將無法履行做妻子的職責,所以決定要她殉葬。根據印度教教義,婦女的本分是結婚生育,操持家務,侍奉尊長,聽命於丈夫。守貞節被視為印度婦女至高無上的美德。什麼都可以失去,惟獨貞節不能失去,所以寡婦不能改嫁。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妻子是相對丈夫而言的,丈夫走了,妻子還留著幹嘛?正是出於這樣一種理念,很多寡婦或被迫或自願尾隨亡夫而去。凡爾納在十九世紀就借用小說主人公福克先生之口質問:“印度到現在還保持這種野蠻的風俗,難道英國當局不能取締嗎?”其實早在1829年,英國殖民當局便正式下令廢除這種陋習。印度獨立後,各級政府與非政府組織更是為消滅這種愚昧殘酷的習俗作了大量努力,有關地區還專門頒布了法律,規定煽動或支持“殉葬”者都是違法,要被判處死刑。印度教改革運動也開展了救濟寡婦和允許寡婦再嫁的運動。但所有這些舉措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心理定式和價值取向。印度教認為,殉夫的寡婦會得到社會的尊重。梵語中有一個詞就是被專門“授予”這樣的婦女的。一個寡婦若能被這個詞所指稱,是一生的光榮。這個詞就是“沙蒂”(sati),本意是指“貞潔的女人,殉夫自焚的寡婦”。在一個婦女組織工作的莎麗尼·波斯說,寡婦殉葬在北方邦班德地區非常普遍,每隔一兩年就有這方面的報導,而報導出來的只是冰山一角,印度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