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社區建設科;(三)黨建工作科;(四)社會建設信息中心。機構職責
部門職責
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重要事務、日常政務和黨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本機關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檔案、保密、信訪、議案、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外事和接待聯絡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依法行政相關工作。負責承擔縣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繫、溝通、協調工作;負責相關工作的督促檢查;負責聯繫、協調、指導各鎮街(地區)和各有關部門的社會建設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公共服務體制機制建設規劃、制度和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建議,協調推進相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並實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政策措施。
負責社會建設宣傳口徑的制定和對外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聯繫新聞媒體加強社會建設工作的輿論宣傳;宣傳推廣先進典型經驗;負責本機關內部刊物編輯工作。
社區建設科
負責擬訂本縣社區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區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統籌協調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的相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組織協調社區工作者的招錄考核、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及工資待遇核准;負責組織社區經費核准、申報、劃撥和審計;負責街道考核工作;指導各鎮街(地區)開展社區建設工作;總結推廣社區建設的先進典型經驗。具體負責落實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協調街道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設工作。
黨建工作科
擬訂本縣社會領域黨建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強社會領域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社區、新社會組織、新經濟組織等社會領域黨的建設;指導街道社會工作黨組織和“樞紐型”社會組織黨組織相關工作;負責社會領域黨建工作情況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總結、宣傳社會領域黨建工作經驗,推廣先進典型。協調指導本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和機制。綜合協調本縣誌願者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志願者工作的規 劃和政策措施。
負責擬訂本縣社會組織建設規劃、制度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會組織建設的意見建議;統籌協調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指導“樞紐型” 社會組織相關工作;統籌協調社會組織設立審查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社會組織考核評價工作。
社會建設信息中心
負責全縣社會建設相關信息數據的收集整理、綜合研究、分析預測,重點加強“兩新”組織等方面信息數據的調查、統計、分析,建立相應的信息資料庫;建設社會領域黨建工作管理信息系統。負責與有關部門信息中心的溝通聯繫,整合信息資源,實現不同資料庫之間的互聯、互通。
負責“密雲社會建設信息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負責信息公開工作。
負責機關內部信息化系統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