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原密雲縣人事局、原密雲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力社保局。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統籌本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職責,完善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政策和服務體系,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
3.加強統籌本縣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管理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7.加強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職責。
機構職責
(一)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定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北京市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我縣實際情況,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撥付等工作;負責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程度的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組織管理;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五)統籌管理職業技術開發工作,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規劃指導和實施勞動者就業前的職業技術培訓、在職人員崗位培訓、企業富餘職工與社會失業人員的轉崗培訓;管理轄區內職業技術學校,負責職業技能等級鑑定和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審核企、事業單位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負責審核並認定職業技術培訓資格。
(六)負責統籌規劃本縣城鄉勞動力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組織建立健全縣內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勞動力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規則並監督其運行;落實勞動力流動、企業下崗職工及相關人員就業、再就業的優惠、幫扶政策。
(七)負責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項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負責本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的綜合管理與服務;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政策。
(八)負責本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按規定承擔縣政府部門的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有關工作。綜合管理縣政府的獎勵、表彰工作,審核本縣各系統及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項目。負責全縣科級以下公務員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舉辦培訓班的審批、監督、檢查。
(九)負責指導本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組織、指導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本縣引進人才和國外智力工作。負責本縣人才引進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縣聘請外國專家和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組織、制定、審核及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落實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的有關政策法規,綜合管理本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案件;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負責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領導分工
局長王宇:
負責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刁連琪:
負責局黨委工作,分管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錢國柱:
負責公務員管理和人才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科(流動調配科)、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人事考試中心;
黨委副書記王春山:
負責局黨務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事務辦公室,協調工會、婦聯、團委;
紀檢書記朱麗華:
負責局紀檢工作,分管內審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中心;
副局長董建軍:
負責就業工作,分管就業促進科、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職業能力建設科、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全誠勞務服務中心、職業技術學校;
副局長李建軍:
負責勞動關係工作,分管調解仲裁科、勞動監察科、勞動監察大隊、接訪中心、勞動能力鑑定管理中心;
副局長魏玉清:
負責社保、醫保工作,分管醫療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副局長史瑞久:
負責工資福利與退休工作,分管工資福利與退休科;
副局長郭天霞:
負責事業單位管理和法制宣傳工作,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密雲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管理辦公室、法制科;
工會主席林濤:
負責局工會工作,分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公室、社會養老保險科(工資保險科);
機構設定
行政科室:
(一)辦公室
(二)財務科
(三)人事科
(四)法制科
(五)公務員管理科(流動調配科)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七)工資福利與退休科
(八)就業促進科
(九)職業能力建設科
(十)醫療保險科(公費醫療辦公室)
(十一)社會養老保險科(工資保險科)
(十二 )幹部培訓科
(十三)調解仲裁科
(十四)內審科
(十五)密雲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管理辦公室
事業科室:
(一)北京市密雲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二)密雲縣勞動監察大隊
(三)密雲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
(四)密雲縣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五)北京市密雲縣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六)北京市密雲縣勞動服務管理中心
(七)密雲縣社會化服務管理辦公室
(八)密雲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九)密雲縣勞動能力鑑定管理中心
(十)密雲縣勞動保障局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
(十一)密雲縣人事考試中心
(十二)密雲縣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
(十三)密雲縣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公室
(十四)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訪中心
(十五)密雲縣職業技術學校
(十六)密雲縣再就業園區管理辦公室
(十七)密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十八)北京市密雲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十九)北京市密雲人力資源市場
(二十)密雲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二十一)密雲縣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服務部
(二十二)密雲縣公共人才服務中心
(二十三)密雲縣人力資源諮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