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第一棟州議會大廈
最初在1847年左右時位於底特律的密西根州議會大廈。第二美國大陸會議在1787年7月13日通過了西北法令(Northwest ordinance),將一塊位於五大湖附近的土地成立為西北領地,其中也包括了現今的密西根州的範圍。在1805年時,美國國會自西北地區中畫分出密西根領地,自此之後密西根便開始提出成為州的申請。雖然當時的密西根領地最早在1832年就提出了申請,但是當時由於因為與俄亥俄州關於托萊多這個重要的港口城市的歸屬而爭執不下而導致申請被拒絕。密西根地區於1835年在尚未經過美國國會同意前自行成立了州政府,而當時的密西根州也包括了有爭執的托萊多地區。
密西根領地與俄亥俄州之間長久以來一直對於托萊多的擁屬爭執不下,而導致在1835年時釀成托萊多戰爭,所幸此戰爭並沒有任何實際上的武力流血衝突。在經由美國國會以及當時的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的介入之下,密西根政府最後終於在1836年的十二月時同意放棄其所主張對於托萊多地區的權利,以利於換取美國國會對密西根成為州的支持。除了得以成為美國的一州之外,密西根州亦得到了北部半島以補償對於放棄托萊多的損失。最後終於在1837年1月26日,密西根州成為了加入美國聯邦的第26個州,並定其首府於底特律。
第一棟州議會大廈原本是1832年建成的“地區法院”。這是一棟由磚頭所建成的建築物,並且是在密西根州內最早的一棟以希臘復興式設計(Greek Revival)為其建築設計風格的建築物。其主要特徵是有愛奧尼柱的門廊(portico)以及42米 高的中央塔樓,其總造價為美金24,500元。這棟大廈為密西根地區政府及州議會的所在地直到1848年在蘭辛草率完工的新州議會大廈,在那之後第一棟州議會大廈便成為一所底特律的第一所公立高中以及圖書館,直到1893年因火災燒毀而停用。
第二棟州議會大廈
根據1835年實行的密西根州憲法:
本州首府的所在地為底特律,或是其他任何由法律所規範的地點,但在西元一八四七年時州議會必須決定一個永久的地點。
The seat of government for this state shall be at Detroit, or at such other place or places as may be prescribed by law until the year eighteen hundred and forty-seven, when it shall be permanently located by the legislature.
在1882年前的原本蘭辛州議會大廈。這段州憲法所規範的條件使得密西根州各城鎮的州議會代表為自己來自的區域爭取成為新的首府的機會。
由於底特律是當時的首府,所以其代表一直嘗試著讓州首府留在底特律,但是由於密西根州西部較為內陸的地區許多城鎮都正在快速發展,另外因為底特律在1812年戰爭時曾經被英軍占領,而當時安大略省溫莎與底特律河之間的美加邊界亦有美英雙方的軍隊部署著,所以若將州政府搬遷遠離美國與加拿大的邊界亦會增加首府的防衛能力,進而得以避免戰爭發生時首府再次被占領。同時美國為了奧勒岡領地的問題而與英國之間的緊張關係而才剛在底特律建成一處新的軍事堡壘——偉恩堡(Fort Wayne),若是戰爭爆發,那麽位於底特律的首府則是首當其衝。除了增加首府安全的理由之外,支持搬遷首府的人士亦著眼於促進密西根州西部內陸的開發、經濟發展、以及讓政府更全面性的接觸西部的人民。
其他與底特律競爭成為新的密西根州首府的城市包括安娜堡、傑克遜、以及Grand Rapids。競爭的程度激烈到其中一個候選城市—Marshall—的官員在結果出來之前就已經開始建造新的州長官邸。在經過激烈的辯論之後,州參議員喬瑟夫·H·基爾柏(Joseph H. Kilbourne)提出將在當時默默無名的蘭辛作為新的首府,最後在1847年州議會終於同意將位於安娜堡以北、底特律以西、Grand Rapids以東的蘭辛作為一個合適的妥協地點。州議會隨後將之命名為密西根鎮(Town of Michigan),不過在1848年時被恢復為原名蘭辛。蘭辛的新州政府大樓在1847年時開始動工,同時在隔著一條路的另一塊土地上亦建造了一個暫時的建築物。這個暫時的州府大樓是一個簡單的兩層樓木造建築,外觀塗以白漆外加綠色木製遮陽板,頂端則有錫制圓頂,總建造經費為$22,952.01美元。當在1879年新建成的永久州府大樓完工之後,這棟暫時的大樓被出售變為一個工廠,而不幸的是此大樓與第一棟州議會大廈有著同樣的命運,在1882年底時遭祝融之災而摧毀。
第三棟州議會大廈
現今使用中的州議會大廈基石正在被放置入土。在1870年代初,當時的州長亨利·P·包德溫(Henry P. Baldwin)提出建議州議會通過建造一個新的永久州議會大廈的預算。在1871年3月31日,州議會通過“建造一個新的州議會大廈,以及一個暫時的州政府機關大廈”的預算案。這個新的建築總共花費一百二十萬,並預計將以六年的收入稅來支付此項費用。
在1872年,來自斯普林菲爾德的伊來迦·E·邁爾斯(Elijah E. Myers)被選為新州議會大廈的建築設計師[6]。他的設計名為“Tuebor”(意指為“我將會守護”),其特點為簡單端莊的設計。邁爾斯的設計主要使用類似美國國會大廈設計的中央圓頂與兩側的延伸大樓,隨後他亦設計了科羅拉多州以及德州的州議會大廈以及愛達荷的地區政府大廈,他是同一人設計最多州政府大廈的建築師。[7]整個計畫於1873年10月2日在7000名蘭辛市民以及三萬名參觀者的歡呼之下破土動工。整個工程在1878年底正式完工。這棟新的州議會大樓在1879年1月1日時隨著州長查爾斯·克羅斯威爾(Charles Croswell)的宣誓典禮一起開始使用。
在美國內戰之後,位於蘭辛的州府大廈的防火設計在美國國內引起了一陣興建防火建築的風潮。除了防火的設計之外,其他特點有提供足夠的空間以便於容納新增加的政府處室,以及包括了一個專門收藏具有歷史意義的美國內戰物品。在經過多年的使用之後,大廈原本與建築物相仿的淡金色圓頂被重新漆為純白色。在1989年時,州議會通過一個全面歷史整修的預算案,此整修在1992年時完成。這個整修亦將圓頂復原為原本的米白金色,並進行了內步整修,加入了許多殘障設施,以及恢復許多原本的內部設計裝飾。密西根州議會大廈在1971年1月25日時被列於美國國家歷史地點登記上,並在1992年10月7日被列入美國國家歷史地標。
今日的州議會大廈
建築內部
由密西根州議會大廈的一樓大廳仰望圓頂。密西根州議會大廈自地面到圓頂頂端的總高為81.3米 (267 英尺),長為128米 (420 英尺),寬為83.4米 (274 英尺),總占地面積為4,700平方米 (1.161 英畝),周長為463米 (1,520 英尺)。該大廈有四層樓;一樓大廳有供公眾使用的出入口,在南走廊與北走廊端各有一個通達四樓的樓梯。[1]由於州政府機關數量持續成長,過去一度足以使用的大廈空間現今已足以容納日益增多的辦公室機關。現今只有密西根州議會及其委員會及議員辦公室、州長與副州長辦公室還留在此大廈中。密西根最高法院過去所使用的處室現在已改為州參議院預算省查委員會辦公室使用。密西根圖書館暨歷史中心以及州圖書館則位於州府廣場的另一邊,而州議會大廈的正對面另建有兩棟州議會辦公室大樓。
在設計之初,原本的設計圖內有包括位於一樓走廊的“儲藏室”,這些“儲藏室”一直被使用為儲藏兵器及彈藥的庫房,其中一個位於南走廊西南角。原本的地板是由木頭地板鋪制的,現今已被灰色瓷磚所替換。早期時是以瓦斯燈來照明室內,在1900年時整棟大樓全面裝置了電燈。現今的一樓為許多不同機關辦公室的所在處,其中包括州務卿辦公室、眾議院書記處辦公室、以及州議會大廈遊客資訊導覽服務處。
自一樓到三樓的黑白地磚是以佛蒙特大理石以及石灰石製成的,早期的門把則是以黃銅及青銅合金鑄成的,不過現今大部分的銅製門把都已經被竊走,而現在所使用的門把以及門軸都印有著州徽。整棟建築物的木工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是以胡桃木為主,不過其實是經過加工的密西根白松。
一樓圓形大廳的內部裝潢主要為鑄鐵造成的圓頂及繪於牆上的八幅壁畫。這八幅壁畫是在1886年完成的,起先原畫家保留匿名,現在發現是由Tommaso Juglaris所繪,他本人從來沒有到過密西根,所有創作都是他在他位於波士頓的住所內所完成的[1]。一樓大廳的北面牆壁有著一座大鐘,被稱為Long-Drop Clock。以前此鍾曾經是州議會大廈的時間標準,其歷史可以說是與此建築同時期的。1990年的修復計畫亦將之恢復原本的情況,現今這座鐘還在繼續使用中。
二樓有著州長辦公室與密西根州歷任州長畫像展覽室,此展覽室一直延伸到三樓。州長辦公室是1989-1992年修復計畫中最完整修復的地方之一。在州長辦公室內成列著一整套原始的擺飾及家具,這些都是在1876年由Feige Brothers Company所生產的。密西根最高法院在過去是位於二樓南側,在1970年時整個法院因為空間不足而遷出此處,在經過多次遷移之後現在位於密西根司法大廈(Michigan Hall of Justice)。
三樓則是密西根州議會參眾兩院的議員辦公室,參議院的38名參議員的辦公室位於南側,眾議院的110名眾議員的辦公室則位於北側。自1996年7月15日起,所有州議會的開會過程都有被密西根政府電視錄影對外播放。另外在三樓走廊的兩端亦有公共展示廳。
雖然參眾兩院的議會廳有著相同的設計藍圖,但是其各自的內部裝潢卻是非常的不同。眾議院內部是以泥雕及青藍色為主軸,而參議院則是以藍色與金色為主。在眾議院議會廳入口前鋪有著一塊呈現密西根州花的圓形地毯。眾議院長位於議會廳中央的座位前飾有著密西根州徽。參議院較眾議院小,其院長為副州長,其發言台是以胡桃木製成的。現在參眾兩院都使用電腦投票系統,在牆上掛著電子顯示螢幕。兩院的議會廳都有著全頂透光天窗,天窗上繪有著美國五十州的州徽。
建築外部
美國內戰時期的密西根州長奧斯丁·布萊爾〔Austin Blair〕位於州議會大廈前的雕像。密西根州議會大廈入口處上方是以“密西根的崛起與進步”(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Michigan)為主題的裝飾。其圖案主角為一位名為密西根的北美原住民,她手持著一本書以及地球以獻給密西根州的人民,並許諾將密西根州帶往明亮的未來。在她的四周環繞著密西根州經濟的象徵,包括犁與豐收之角(cornucopia)以及一頂代表農業的桂冠,其他的象徵標誌另代表運輸、礦業、以及伐木業。
密西根州議會大廈此建築的基石位於東北角。基石的一面刻有“1872”代表著州議會大廈開工的年份,在另外一面則刻有“1878”代表著完工的年份。在1978年11月15日慶祝州議會大廈完工百年的典禮中,此基石被首次挖掘出土。在埋藏基石的當時,有許多檔案與物品一起被埋藏起來,在經過了長久的埋藏之後,許多檔案及物品已經遭受自然的損壞,不過少數當時的硬幣意外的被保存了下來。之後基石又被重新埋藏起來,在埋藏基石的當時,38件代表密西根州的歷史、人民、以及生活傳統的新物品也一起被埋藏起來。除了基石之外,另外一個重要的石碑是GAR Stone,這是在1924年設立以紀念美國內戰時的北方士兵的石碑。
在州議會大廈旁的林地內有著幾棵有名的樹:在建築物前方植有一棵代表密西根州樹的白松;在1984年時栽種了一棵紀念馬丁·路德·金的樹;議會大廈範圍內現存最老的樹是一棵在州議會大廈於1873年啟用時就存在的梓樹,這棵梓樹被美國森林協會鑑定為美國境內最大的現存梓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