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蘇委【2010】17號)和《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宿委【2010】 46號),設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負責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社保局職能

(一)擬訂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宿遷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才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就業促進工作,擬訂統籌宿遷市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培訓和技能鑑定機構管理,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統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四)建立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社會保險關係接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建立並落實農村居民社會保險措施。編制宿遷市社保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擴面征繳,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監督管理,確保基金支付依法有序進行。

(五)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對企業遵守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勞動保護實施監督;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依法查處重特大案件。

(六)負責宿遷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綜合管理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八)負責軍隊轉業頒布和隨軍家屬的安置工作,組織軍轉幹部崗前培訓,貫徹實施中央、省和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宿遷市行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管理、錄用、競爭上崗、考核、獎勵、懲戒、任免、培訓、辭職、辭退、申訴、控告以及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維護公務員合法權益。

(十)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綜合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工作。

(十一)綜合管理農民工權益保障工作,制定農民工維權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十二)承辦宿遷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聯繫方式

單位名稱地址
宿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宿遷市洪澤湖路114號
宿城區勞動保險處宿城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東大廳
宿豫區勞動保險處宿豫區湘江路
泗洪縣勞動保險處泗洪縣長江路
沭陽縣勞動保險處沭陽縣蘇州東路廣文大廈
泗陽縣勞動保險處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

交通信息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114號

上班時間:國家規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線:

1、乘坐公交103路、202路、301路、301路夜班車到宿遷市技術監督局公交站下步行100米。

2、乘坐游1路公車到發展大道向北公交站下步行430米。

3、乘坐102路公車到京杭大酒店公交站下步行430米。

4、乘坐公交6路、81路、91路、303路、307路、311路公交到蘇果平價店公交站下步行850米。

管轄範圍:宿豫區、宿城區、湖濱新區、洋河新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宿遷工業園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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