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紫閣山北村

《宿紫閣山北村》是唐代詩人白居易的作品。此詩所反映的是宦官掌握禁衛軍軍權、縱容士兵橫行不法的歷史事實,通過對自己借宿經歷的回憶,生動地揭露了中唐時期宦官執掌的神策軍欺壓百姓、為所欲為的醜惡行徑。全詩不加飾修,純用白描,聲態俱作,情景畢露。

作品原文

宿紫閣山北村

晨游紫閣峰 ,暮宿山下村 。

村老見余喜 ,為余開一尊 。

舉杯未及飲,暴卒來入門 。

紫衣挾刀斧 ,草草十餘人 。

奪我席上酒,掣我盤中飧 。

主人退後立,斂手反如賓 。

中庭有奇樹 ,種來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斷其根。

口稱采造家 ,身屬神策軍 。

“主人慎勿語,中尉正承恩 !”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⑴紫閣峰:終南山的著名山峰,在今陝西西安南百餘里。《陝西通志》卷九引《雍勝略》曰:“旭日射之,爛然而紫,其峰上聳,若樓閣然。”故名“紫閣”。

⑵暮宿:傍晚投宿。

⑶余:我。

⑷開一尊:設酒款待的意思。“尊”同“樽”。

⑸暴卒:橫暴的士兵。

⑹紫衣:指穿三品以上紫色官服的神策軍頭目。挾:用胳膊夾著。

⑺草草:雜亂粗野的樣子。

⑻掣(chè):抽取。

⑻飧(sūn):晚飯,亦泛指熟食,飯食。

⑼斂手:雙手交叉,拱於胸前,表示恭敬。

⑽奇樹:珍奇的樹。此句語本《古詩十九首·庭中有奇樹》。

⑾采造家:指專管採伐、建築的官府派出的人員。采造,指專管採伐、建築的官府。

⑿神策軍:中唐時期皇帝的禁衛軍之一。

⒀中尉:神策軍的最高長官。承恩:得到皇帝的寵信。

白話譯文

清晨去遊覽紫閣峰,傍晚投宿在山下農村。

村老見了我,十分欣喜,為我設宴,打開了酒樽。

剛端起酒杯,還未沾唇,一群橫暴的士兵衝進大門。

為首的身穿紫衣,帶著刀斧,亂嘈嘈地約有十幾個人。

他們奪去我席上的好酒,又搶走我盤中的美飧。

當主人的反而退後站立,恭敬地拱著手,好像來賓。

院子裡長著一株珍奇的樹,種下它已有三十個秋春。

主人雖然愛惜它,也救它不得,看著他們拿斧頭砍斷樹根。

他們口稱是為皇上伐木營造的人,隸屬皇上的神策軍。

主人啊,你千萬沉住氣,不要開口,神策軍中尉正受到皇上恩寵信任。

創作背景

這首詩就是作者在《與元九書》中所說的使“握軍要者切齒”的那一篇,大約作於唐憲宗元和四年(809年)前後,地點在鄠縣(今陝西戶縣)的杜家莊。此時作者於長安任左拾遺。中唐時期,宦官擅權的問題非常嚴重,他們把持朝政,氣焰囂張,到處擾民掠物,百姓敢怒不敢言;甚至挾持皇帝,廢立由己。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此詩開頭兩句對宿紫山北村的緣由作了說明,原來他是因“晨游紫閣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詩人之所以要“晨游”,是為了欣賞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賞了紫閣的美景,悠閒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見余喜,為余開一尊”的美好場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舉杯未及飲”,不愉快的事發生了。

開頭四句,點明了搶劫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搶劫對象,表現了詩人與村老的親密關係及其喜悅心情,為下面關於暴卒的描寫起了有力的反襯作用,是頗具匠心的。中間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挾刀斧”等貶義詞句刻畫了搶劫者的形象;接著展現了兩個場面:一是搶酒食;二是砍樹。

寫搶酒食的四句詩,表現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種不同表現。“奪”和“掣”兩個詞,包含著一方不給,一方硬搶的豐富內容。詩人用這兩個詞作“詩眼”,表現出他自己畢竟是個官吏,敢於和暴卒爭,但還是敗下陣來,這就不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暗示了暴卒敢這樣“暴”的原因,為結尾的點睛之筆留下了伏線。

寫兩個搶劫場面,各有特點。搶酒食之時,主人退立斂手;砍樹之時,卻改變了態度,這表明主人對樹有特殊感情。詩人為了揭示其心理根據,先用兩句詩寫樹:一則指明那樹長在中庭,二則稱讚那是棵“奇樹”,三則強調那樹是主人親手種的,已長了三十來年。這說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遠非酒食所能比擬。暴卒要砍它,主人當然會“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於是,發自內心的“惜”就表現為語言、行動上的“護”,雖然迫於暴力,沒有達到目的,但由此卻引出了暴卒的“自稱”和作者的悄聲勸告。

結尾的四句詩,在當時很好懂;時過一千多年,就需要作些註解,才能了解其深刻的含義。所謂“神策軍”,在唐代天寶(唐玄宗年號,742—756)年間,本來是西部的地方軍;後因“扈駕有功”,變成了皇帝的禁衛軍。唐德宗時,開始設立左、右神策軍護軍中尉,由宦官擔任。他們以皇帝的家奴身份掌握禁衛軍,勢焰熏天,把持朝政,打擊正直的官吏,縱容部下酷虐百姓,什麼壞事都乾。元和(唐憲宗年號,806—820)初年,皇帝寵信宦官吐突承璀,讓他做左神策軍護軍中尉;接著又派他兼任“諸軍行營招討處置使”(各路軍統帥),白居易曾上書諫阻。這首詩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謂“采造”,指專管採伐、建築的官府。唐憲宗的時候,經常調用神策軍修築宮殿;吐突承璀又於唐元和四年(809年)領功德使,修建安國寺,為憲宗樹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現了“身屬神策軍”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個以吐突承璀為頭子的神策軍人,已經炙手可熱了;又兼充“采造家”,執行為皇帝修建宮殿和樹立功德碑的“任務”,自然就更加為所欲為,不可一世。

詩是採取畫龍點睛的寫法。先寫暴卒肆意搶劫,目中無人,連身為左拾遺的官兒都不放在眼裡,留下懸念,引導讀者思考這些傢伙究竟憑什麼這樣暴戾。但究竟憑什麼,作者沒有說。直寫到主人因中庭的那棵心愛的奇樹被砍而忍無可忍的時候,才讓暴卒自己亮出他們的黑旗,“口稱采造家,身屬神策軍”。一聽見暴卒的自稱,作者很吃驚,連忙悄聲勸告村老:“主人慎勿語,中尉正承恩!”諷刺的矛頭透過暴卒,刺向暴卒的後台“中尉”;又透過中尉,刺向中尉的後台皇帝。前面的那條“龍”,已經畫得很逼真,再一“點睛”,全“龍”飛騰,把全詩的思想意義提到了驚人的高度。

名家點評

洪邁《容齋續筆》:宣和間,朱勉挾花石進奉之名,以固寵規利,東南部使者郡守多出其門。如徐鑄,應安道、王仲閎輩濟其惡,豪奪漁取。士民家一石一木稍堪玩,即領健卒直入其家,用黃封表志,而來即取,護視微不謹,則被以大不恭罪。及發行,必撤屋決牆而出。人有一物小異,其指為不祥,唯恐芟夷之不速。……偶讀白樂天《紫閣山北村》詩,乃知唐世固有是事,漫錄於此。

鍾惺、譚元春《唐詩歸》:鍾云:樂府妙語。

龔克昌、彭重光《白居易詩文選注》:詩人在這首詩中,通過自己的親身見聞,揭發了神策軍殘害百姓的罪行。詩運用白描手法,如實寫來,情勢逼真,用語峭刻,冷嘲熱諷,毫不掩飾。這首詩的確如作者所說,那些掌握軍權的人看了是要“切齒”的。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含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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