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統計局

容縣統計局是容縣人民政府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工作部門。 公布出版本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和本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 (六)組織指導本縣各鄉鎮政府經濟和社會發展監測統計和部門行業統計的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網路。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玉林市委員會、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容縣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委會[2001]37號)和《中共容縣委員會、容縣人民政府關於容縣直屬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容發[2001]39號)的精神,保留容縣統計局。容縣統計局是容縣人民政府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增加的職能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桂政辦發[2000]156 號檔案規定,將原縣農村工作辦公室承擔的農民人均純收入的統計職能,交由縣統計局承擔。
(二)交由事業單位承擔的事項
1、各項普查的專業技術性工作。
2、企業景氣調查、服務企業統計調查、 現代企業制度試點調查。
3、工業產品定貨統計和服務業價格統計。
4、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和發展規劃監測統計。
5、城市經濟發展監測調查。
6、企業經濟發展監測調查。

主要職責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 自治區制定的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結合本縣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我縣各部門、各單位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依法進行統計管理登記。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根據全國全區統一的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擬訂本縣統計調查方案;實施國民經濟主要統計指標質量評估;審核全縣各部門、各單位及社會團體、中介組織等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三)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 按照上級統計部門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統一組織協調全縣社會經濟調查工作,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蒐集、整理、提供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
(四)核定、管理、 公布出版本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和本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積極培育和發展本縣的統計信息諮詢服務網路。
(五)建立健全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加快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步伐,實現統計信息現代化,推進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六)組織指導本縣各鄉鎮政府經濟和社會發展監測統計和部門行業統計的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網路。
(七)統一管理縣財政安排用於開展普查和統計工作的專項經費以及上級統計部門撥給的統計經費;協助各鄉鎮政府管理統計員;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資格考試工作。
(八)負責指導和管理容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和容縣普查中心。
(九)組織實施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 統計幹部以及基層統計人員培訓。
(十)開展縣(市)、區間的統計科學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縣委、 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定3個職能股。
(一)政秘股,定編3名。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傳遞與反饋以及文秘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資料、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信訪、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統計系統統計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統計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工作。
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測和分析,提供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全縣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資料;負責全縣綜合資料庫、巨觀監測預警資料庫統計指標的蒐集、整理和建庫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綜合統計業務工作,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負責對外地統計資料的蒐集、整理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聯繫財政、金融、保險等部門的統計業務;組織實施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勞動力及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科技進步統計和服務業、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提供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及服務業、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分析,組織指導對口業務部門開展統計工作;歸口聯繫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科技、廣播電視、環保、民政、公安等部門的統計業務。
(二)工業股,定編2名。
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運輸、郵電、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提供這些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基本情況等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對口業務部門和企業開展統計工作;歸口聯繫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的統計業務。
(三)農業商貿股,定編2名。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民人均純收入調查和批發零售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含外經、旅遊)的統計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提供這些產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基本情況等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相應行業開展統計工作;歸口聯繫農林水、畜牧水產、外經、外貿及旅遊等部門的統計業務。

人員編制

容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股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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