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與陣發性室上形式上心動過速相似,但症狀比較嚴重。小兒煩躁不安、蒼白、呼吸急促。年長兒可訴心悸、心前區疼痛、嚴重病例可有昏厥、休克、充血性心力衰竭者等。發作短暫者血液動力學的改變較輕,發作持續24小時以上者則可發生顯著的血液動力學改變。體檢發現心率增快,常在150次/min以上,節律整齊,心音可有強弱不等現象。現象
①心室率常在150—250次/min之間,QRS波寬大畸形,時限增寬。②T波方向余QRS無波主波相反,P波與QRS波之間無固定關係。
③Q—T間期多正常,可伴有Q—T間期延長,多見於多形室速,
④心房率較心室率緩慢,有時可見到室性融合波或心室奪獲。
心電圖特徵:a,3個或以上的室性期前收縮連續出現;b,QRS波群形態畸形,時限超過0.12秒,ST-T波方向與QRS波群主方向相反;c,心室率通常為100~250次/分,心律規律,但亦可不規律。d,心房獨立活動與QRS波群無固定關係,形成室房分離;偶爾個別或者所有心室激動逆傳奪獲心房;e,通常發作突然開始;f,心室奪獲與室性融合波:室速發作時少數室上性衝動可下傳心室,產生心室奪獲,表現為在P波之後,突前發生一次正常的QRS波群。室性融合波的QRS波群形態介於竇性與異位心室搏動之間,其意義為部分奪獲心室,心室奪獲與室性融合波的存在對確立室性心動過速診斷提供重要依據。按室速發作時QRS波群的形態,可將室速區分為單行性室速和多形性室速。QRS波群方向呈交替變換者稱雙向性室速。
室性心動過速是一種嚴重的快速心律失常,可發展成心室顫動,致心臟性猝死。同時有心臟病存在者病死率可達50%以上,所以必需及時診斷,予以適當處理。藥物可選用利多卡因0.5—1.0mg/kg經靜脈滴注或緩慢推注。必要時可每隔10—30min重複,總量不超過5mg/kg。此藥能控制心動過速,但作用時間很短,劑量過大能引起驚厥、傳導阻滯等毒性反應。伴有血壓下降或心力衰竭者首選同步直流電擊復律(1—2J/s?kg),轉復後再用利多卡因維持。預防復發可用口服慢心律、心律平、乙嗎噻嗪。
對多型性室速伴Q—T間期延長只,如為先天性因素,則首選β受體阻滯劑,禁忌Ia、Ic及Ⅲ類藥物和異丙基腎上腺素。而後天性因素所致者,可選用異丙腎上腺素,必要時可試用利多卡因。
室上性心動過速
室上性意味著在心室之上,起源於心室之上的心房或房室交接處的心動過速。因心電圖上難以區分是房性心動過速還是房室交接處性心動過速,為便於臨床治療方便,統稱為室上性心動過速。其病因、臨床表現相似,治療原則、預防及其預後也基本一致。
處理原則
(1)刺激迷走神經法:如壓迫頸動脈竇,壓迫眼球或作瓦氏(Valsalva)等動作。所謂瓦氏動作即囑患者深吸氣後屏氣並用力做呼氣動作。還有米勒(Muller)氏動作,即囑病人深呼氣之後屏氣,再努力作吸氣動作。這些動作可達到刺激迷走神經、減慢心率之目的,簡便易行,但缺點是療效較低。(2)異搏定:有人建議作為首選藥物,每次5毫克加葡萄糖液10一20毫升,緩慢靜脈注射,總量不超過20毫克。如果室上性心動過速頻率在130一140次/分左右,這種情況常見於房室結內折返,若血壓不低,則也可以試服異搏定40毫克2次/日或3次/日,監測心電圖,隨時調整用藥劑量。這樣,有時不用打針,只服藥也能收到較滿意的療效。
(3)西地蘭:室上性心動過速合併心功能不全者效果滿意。常用0.4毫克加葡萄糖液緩慢靜注。但有預激綜合徵(WPW)者禁用。
(4)三磷酸腺苷(ATP):對竇房結和房室結有明顯的抑制作用,對房室交接處折返的室上性心動過速有效。常用劑量為20毫克靜脈注射,5秒內注完。有時與阿托品0.5毫克聯合注射,以防止復律後的嚴重竇性靜止、房室傳導阻滯。由於ATP半衰期較短,僅30秒,故若無效時,可在3—5分鐘後重複靜脈注射。老年人、病竇綜合徵者禁用。
(5)升壓藥:室上性心動過速伴低血壓者最為適宜。但在老年人、動脈硬化者慎用。常用阿拉明每次0.5—1.0毫克、新福林每次1毫克,加葡萄糖液20毫升緩慢靜注,同時監測血壓和心電圖。目前此類藥物已不常用。
(6)電刺激:各種藥物無效或用藥後不能耐受者,可經食管或心房內超速或配對起搏中止心動過速發作。我院多釆用安裝心內臨時起搏器,然後行超速抑制法(電刺激頻率略快於快速心率),常獲滿意療效。
(7)同步直流電復律:常用於緊急情況,如伴休克、急性肺水腫、急性心肌梗塞等需緊急復律者。這裡需說明一下,我們有兩例行同步電復律者效果不佳,當時緊急查明原因,發現一例為低血壓,另一例為低血糖,及時糾正後,心律自行轉變為竇律。
(8)射頻電消融術治療室上性心動過速:房室交接處電燒灼術已不多採用。
(9)手術治療:對WPW伴頑固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反覆發作而藥物治療無效者,可做旁路切除術。
(10)針灸療效:有人認為針刺內關、合谷、心俞等穴,常可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