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鍾善烈士

第一次國共合作期間,他任國民黨浙江省黨部農民部幹事,負責財會工作。 1927年4月,國民黨右派公開叛變時被捕。 同年7月,國民黨浙江省“清黨委員會”對他秘密審訊,但查無證據。

少年外出學裁縫,耳聞目睹帝國主義和土豪劣紳殘壓人民大眾的罪行,立志參加救國運動。曾在杭州參加罷工、示威遊行等革命活動,並參加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國共合作期間,他任國民黨浙江省黨部農民部幹事,負責財會工作。1927年4月,國民黨右派公開叛變時被捕。同年7月,國民黨浙江省“清黨委員會”對他秘密審訊,但查無證據。後得知他是著名共產黨人宣中華的胞弟而判以死刑。當月24日就義在杭州“浙江陸軍監獄”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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