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宜豐縣委、宜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豐縣縣鄉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宜黨發[2002]25號),宜豐縣經濟貿委易委員會職能配置、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確定如下: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將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交給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將質量管理職能交給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3、將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職能交給縣招商引資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二)劃入職能
1、制定地方性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指導企業和商業性金融投資方向的職能。
2、縣商業局、物資總公司和原第二輕工業局、鄉鎮企業局、煤冶局有關產業政策、經濟調節、投資引導、技術進步等職能。
3、縣工商局承擔的參與市場體系培育發展及市場布局規劃職能,指導和規劃全縣廣告業發展的職能。
4、縣商業局和縣物資總公司承擔的商品市場體系培育發展、規劃建設等職能。
5、供電局(電力公司)的行政職能和原縣水利電力局承擔的電力工業行政職能。
6、縣國有資產管理局承擔的組織實施國有企業財產監管的職能。
7、原縣體改委承擔的國有企業改革職能。
8、原縣環保局承擔的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的職能。
(三)增加的職能
1、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職能。
2、組織協調全縣信息產業在經濟運行管理中的問題,參與全縣信息產業規章和政策的研究,推進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的職能。
3、指導各類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職能。
(四)轉變的職能
1、不再審批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建設的項目,改為項目登記備案制。
2、不再編制下達年度調控方案,改為編制近期經濟運行目標和政策。
3、全縣性公司(企業集團)的設立,改為按國家規定的條件實行自動工商登記的制度。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宜豐縣經濟貿委易委員會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國民經濟運行的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商貿方面的地方性、綜合性經濟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二)根據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提出地方貫徹實施意見、建議,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控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負責工業名牌戰略的實施。
(三)巨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劃;研究擬訂地方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方案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研究培育發展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四)對電力、醫藥、機械、電子、輕工、石油、紡織、化工、煤炭、冶金、建材及商品流通(含餐飲服務、特種商品、拍賣業、典當行、生豬屠宰業)等實行行業管理和監督;擬定地方性的行業管理辦法和經濟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增盈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參與協調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性問題;組織管理企業法制建設的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
(六)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設備研製及設備招標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七)研究落實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經營過程中的政策、法規和措施;對縣屬資產經營公司和授權經營企業國有資產經營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董事會、監事會成員聘任(解聘)人選。
(八)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擬訂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劃的方案;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外貿政策和進口政策,商縣發展計畫委員會編制地方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組織、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
(九)組織協調綜合交通、外貿貨運和信息產業的有關工作。
(十)負責委機關及其下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和黨群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豐縣經濟貿委易委員會機關設8個內設機構。(一)人秘股
綜合協調機關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制度;負責機關文秘、財務、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信訪、保密、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黨委的日常事務;負責經貿委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委機關老幹部管理等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收集、反饋上交經濟信息,組織經濟運行動態分析和調查研究;跟蹤了解巨觀調控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出現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抓好企業扭虧增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下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擬訂企業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等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有關措施,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建立和巨觀管理,研究制定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新產品試產項目計畫;為全縣各類企業提供技術信息服務。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地方產業發展方向、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工商領域投資和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措施;負責抓好本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
(三)企業改革和管理股
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方案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組織實施兼併破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
研究落實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政策、規章,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監管,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的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有、集體企業清資核資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管理,組織協調企業減負工作。
(四)培訓政工股
指導全縣經濟管理和企業經營者的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訓規劃;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普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五)電力能源股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電力工業的行業規劃、行業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行政執法與監督;研究提出地方電力工業改革方案;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電力市場運行規劃、規範電力市場秩序;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組織制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指導推動節約用電、計畫用電及安全用電工作;負責全縣煤炭、瓷土等礦山行業的管理和發證工作。
負責石油加油站的規劃、審查、發證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抓好成品油市場的整頓工作。
(六)貿易市場股
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提出維護流通秩序的措施;組織和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組織實施對生豬屠宰業、餐飲服務業和舊貨市場、典當業的監督管理;擬訂工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措施;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綜合協調對外貿易談判的有關工作;指導企業對外合作與交流,開展國際化經營、海外投資、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及自營進出口工作;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管理工作,協調進出口政策;負責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制定的企業能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和規章;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組織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認定,負責汽車拆解市場、生產性廢舊金屬業的認定和發證;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七)綜合股
綜合分析近期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起草黨政重要檔案、報告;收集、整理、發布經濟信息;負責名牌產品的評選申報工作。
貫徹執行行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與政策;掌握、分析行業生產經營動態;匯集分析、發布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審核、申報國家規定的有關產品的生產、經營許可;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研究提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
(八)行政執法監察股
組織綜合性經濟規章、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協調;對經濟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擬定工業、內貿方面的行業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管理經貿系統的法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接受有關法律諮詢服務;執行國家《電力法》、《能源法》和《江西省資源綜合利用管理條例》等經濟法律法規,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下屬事業單位
(一)宜豐縣電力監察大隊,為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履行電力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職能;依法監督、檢查發、供、用電單位和用電居民戶的行為;接受用戶投訴;按照規定許可權對電力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二)宜豐縣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為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的法規和政策;
2、編制牆體材料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
3、協助牆體材料生產企業的主管部門幫助企業進行整頓和技術改造,協助有關部門審核生產新型牆體材料的基建和技改項目;
4、統籌安排使用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用費;
5、負責做好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6、組織新型牆材料示範項目推廣套用及技術服務工作;
7、處理違反《江西省促進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條例》的行為。
(三)宜豐縣散裝水泥辦公室,為正股級自理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發展散裝水泥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本地區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主管部門同意並報計畫部門批准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後組織實施;
3、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4、負責散裝水泥工作信息交流、宣傳教育、職工培訓及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和套用;
5、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四)經貿委後勤服務管理中心,為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經貿委機關及下屬單位後勤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