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夷發〔2010〕3號)精神,設立宜昌市規劃局夷陵分局,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職責調整
將原區建設局指導鄉村規劃編制的職責劃入市規劃局夷陵分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和測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二)負責組織夷陵區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規劃編制;負責組織規劃區內其他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或按規定許可權審批。
(三)負責對轄區內的建設項目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工作。
(四)負責管理區域內建設工程的規劃竣工條件核實工作。
(五)負責管理區域內建設項目的批後管理,協助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六)負責對全區建制鎮(鄉)規劃、村莊規劃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的編制指導工作。
(七)負責管理區域內規劃日常事務工作。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局夷陵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組織制定並貫徹落實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和各項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政務信息、重要文稿、行政檔案的起草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規劃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機要保密、檔案檔案收集和整理、業務檔案的收集及查詢;負責治安保衛、測繪管理(測繪管理站的相關業務)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的制證、核發和檔案整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物資、車輛、後勤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各項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工作。
(二)規劃編制科
組織編制全區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指導夷陵經濟開發區、建制鄉鎮編制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以及新農村建設規劃,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管理轄區內地形基礎資料和規劃資料的建庫和維護;負責管理轄區內各類報建項目規劃設計條件的擬訂及規劃設計、建築設計方案的審查;參與轄區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各類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擬訂和審查;負責管理轄區內戶外廣告設定工作;負責各類規劃公示;負責區規劃委員會會議籌備和資料收集工作。
(三)報建管理科
負責管理轄區內各項建設用地、建(構)築工程和市政設施、工程管線的報建審查以及
(四)規劃監督科
組織檢查管理區域內各單位和個人執行城鄉規劃的情況;負責管理區域內建設項目的批後管理;協助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各項建設工程放線、驗線、規劃竣工條件核實;負責違法建設投訴處理和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
負責財務計畫編制工作;負責相關規費收繳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計生、婦女、紀檢、監察、社會保障、人事勞資、專業人員的繼續教育、職稱評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