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畢業後必須到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服務期限一般不超過六年(含見習期一年),服務期滿後允許流動;拒絕去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的,須退還所得人全部獎學金,補交學雜費,並向學校繳納部分增減費。如學生原定向單位或地區因情況變化不再需要,將由分配部門按非定向國家任務招生安排就業。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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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次錄取
提前批次錄取是根據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將一部分招生類別、性質、專業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學校和國家教委批准提前錄取的一些學校集中起來,在大規模招生之前進行提...
要求 錄取方法 院校分類 特別提醒 注意事項 -
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實施意見
12. 21. 31.
一、管理體制及職能小組職責 二、招生工作原則、錄取體制及模式 -
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
成績達到專科(高職)一批資格線的考生,可填報專科(高職)一批志願。 (2)一志願投檔。 本科專業在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類別和院校志願全部投檔。
附屬檔案 -
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
《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是為做好 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而制定的法規,2017年6月16日,由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
推薦錄取
推薦錄取:由中學直接向高校推薦優秀畢業生。
簡介 看點掃描 關於熱點問題 各方聲音 -
定向志願
定向生即定向就業招生,是在招生時就明確畢業後就業去向的招生計畫形式。高校可安排面向艱苦地區、艱苦行業以及軍工、國防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定向就業招生計畫。...
定向志願 定向與非定向 定向招生 定向生填報需認真查看相關信息 -
定向委培生
高校安排定向就業招生計畫之前,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用人需求協定書,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教育部備案。 錄取時,教育部要求各有關省級招辦對高...
簡介 定向生 定向生招生 定向委培生的意義 -
關於印發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的通知
(四)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院校本科專業在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類別和院校志願全部投檔。 數據整理、劃定專科一批第一次徵集志願控制線、投檔。 ...
魯招委〔2010 〕12號 錄取新生報到及後續工作 -
定向就業招生
“定向就業招生”招生是為了幫助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行業培養人才,保證他們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而制定的一項政策。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來...
歷史及現狀 政策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