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本義

《宗本義》,是佛學重要哲學論文,鳩摩羅什高足釋僧肇著。

宗本義》,佛學重要哲學論文,鳩摩羅什高足釋僧肇著。此論短小精悍,言簡意賅,內涵寓意宏富,博大精深,對佛學主要議題,如性相、有無,般若、涅盤,進行提綱挈領、畫龍點睛式闡釋,教內行家慨嘆其玲瓏精闢,將之視為掌上明珠,反覆玩賞,愛不釋手;初涉獵者若想理解其中奧妙,必須藉助入門書籍,甚至齋戒、苦修,才能最終如願以償。
本論開宗明義,指出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起諸概念,所闡釋義理無有不同,實則一義。然後從緣起開始,由性空、法性向實相、本無逆向解釋:一切諸法,因緣所生,緣起而有,緣散則滅,因而相有而性空,這一空性即為法性,如此法性,也稱實相,實相本質歸無,故名本無。
相有性空,是諸法實相,而非真有真無。若強調有,則落常見;若認為無,即墮斷見。不存有無之概念而觀法,才可以不著四相。應該“觀有而無所取相”,要明白“法相為無相之相”,所謂得道,該是懂得這層道理。悟到空性,可謂見道。
聲聞、緣覺、菩薩三乘聖人見道無別,但其初始發心、遠大理想則有差別。開悟見性,繼而滅掉貪嗔痴三毒,則可永滅生死,進入涅盤。而菩薩行者可入涅盤而不入,實為幫助未悟眾生離苦得樂;身在紅塵而一塵不染,則是善巧(漚和)智慧(般若)的具體體現。
《宗本義》原文
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一義耳。
何則?一切諸法,緣會而生。緣會而生,則未生無有,緣離則滅。如其真有,有則無滅。
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自空。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
以性空故,故曰法性。
法性如是,故曰實相。
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
言不有、不無者,不如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無耳。
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
夫不存有無以觀法者,可謂識法實相矣。
雖觀有而無所取相,然則法相為無相之相,聖人之心為住無所住矣,三乘等觀性空,而得道也。
性空者,謂諸法實相也。
見法實相,故云正觀。若其異者,便為邪觀
設二乘不見此理,則顛倒也。
是以三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為差耳。
善巧般若者,大慧之稱也。諸法實相謂之般若,能不取證,善巧功也。
適化眾生,謂之方便。不染塵累,般若力也。
然則般若之門觀空,善巧之門涉有。
涉有未始迷虛,故常處有而不染。
不厭有而觀空,故觀空而不證,是為一念之力,權慧具矣。
好思歷然可解,泥洹盡諦者,直結盡而已,則生死永滅,故謂盡耳,無復別有一盡處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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