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少年時在長安和甘肅皋蘭、蘭州等地讀書。清光緒十一年(1885)回陝,翌年春應童子試入泮,嗣又赴蘭州省親。此時家計困窘,衣物典當一空。
十三年(1887)再度返陝,十五年(1889)鄉試中舉人。
十六年(1890)就讀於西安關中書院,同年隨父赴蘭州,先後在江西會館、靖遠縣敷文書院任教。
二十年(1894)赴北京參加恩科會試未中。
次年入甘軍董福祥部任文案,兼理奏牘事務。
因平息河湟事變有功,升直隸州知州,加四品銜,分發四川候補。
二十五年(1899)後,曾在富廠(自流井)鹽務局、江巴鹽務局、井研票厘局任職。
二十八年(1902),當地官員擬將幾名因極端貧困而“吃大戶”的饑民以“拳匪”罪名處死,以搪塞外國人懲辦義和團的要求。宋查閱案卷後明確表示:“寧忤上官,斷不能殺人以媚洋人。”
同年上書四川總督岑春煊,陳述治川意見,為岑所器重,委任忠州(今重慶忠縣)知州。宋到任後,以百姓利益為重,打擊劣紳氣焰,制訂安民措施,為民眾稱道。
三十一年(1905)任四川資州(今資中)知州,曾籌建州中學堂(其所題校名“資州中學堂”現存於資中一中校園內)及半日學堂,又自捐廉俸購種桑園二處,年產桑苗20萬株,發給農民種植;還把州署按慣例應得的白銀1000兩捐出辦學,添建初級師範學堂。同時,整頓警察戶吏,免去百姓地丁平余銀1000兩。
三十三年(1907)調署敘州府(治宜賓,1913年廢)知府,後又署寧遠府(治西昌,1913年廢)知府。任職敘州時,把自流井紳商按慣例饋贈的檔規銀1200兩捐給府第二中學堂。
三十四年(1908)冬,因辦轄區少數民族事務與四川總督趙爾巽意見分歧,遂以母病需要護理為由辭職。
到成都後,又被任命為資州府知府,不久又辭職,於清宣統二年(1910)夏回西安。
同年秋,清廷又任命宋為雲南楚雄府知府,他以雲南為祖籍奏請迴避未允,於宣統三年(1911)初取道成都赴滇,又被調署永昌府(治保山,1913年廢)知府,旋又護理迤西道兵備,不久正式署理,兼騰越關監督,負責西防營務處事務。
在處理國際間修路、交涉片馬劃界等事宜時,採取“遇事主張堅決,而出之以委婉和平”的方法,使邊界事務得以妥善處置。
10月27日雲南新軍起義,宋避至山區。因其往日政聲好,受到村民保護,被送往緬甸境內新街(八莫),經華僑李遐養、林振宗等幫助,取道馬來西亞檳榔嶼、新加坡至香港九龍,後由海路抵上海。
1912年5月應張鳳翽電邀回西安,任都督府顧問。
1913年冬,陝西代理民政長高增爵保薦宋為陝中道觀察使。
1914年1月,北京政府又委任宋護理(3月改署理)陝西民政長,他力辭未獲準;5月,北京政府將各省的行政長官由民政長改為巡按使,宋又任陝西巡按使至7月中旬,政聲甚好。
在此期間,白朗起義軍入陝,陝西都督張鳳翽與宋聯奎奉命派軍鎮壓。
6月,袁世凱以“剿”白朗起義軍為名,調其親信、軍法處處長陸建章署理陝西都督,宋堅決反對,未能阻止,遂憤而辭職。
北京政府於1915年4月委宋督辦雲南東川銅礦及全省金礦事務。
8月,籌安會成立,為袁世凱稱帝在北京大肆活動。宋反對,乃以妻逝為由,請假回陝。
12月因雲南護國軍誓師討袁,遂留住西安。
1918年赴京任總統府咨議。
1919年春,參加上海和會的南北代表派國會議員張瑞璣來陝,為陝西靖國軍和陝西督軍陳樹藩“劃界”停戰。因張偏袒陳樹藩引起靖國軍強烈不滿,宋奉命回陝調停。此後至1923年期間,除一度以特派勘察禁菸大員身份赴陝短時間外,余皆閒住在京,與宋伯魯、高增爵等作詩酬唱。
1923年秋返西安定居。
1929年陝西大旱,他每日舍飯給乞食者。
楊虎城、邵力子、熊斌、祝紹周等人先後主持陝政,宋作為社會賢達,都被聘為省政府顧問。
1934年被聘為陝西通志館館長,主持《續修陝西通志稿》的編纂,同時主編《關中叢書》。
西安事變爆發後,各界推舉宋與王典章等社會知名人士赴南京,為促成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奔走斡旋。
抗日戰爭前期,他在西安的寓所——位於城南瓦胡同村的宋家花園,成了抗日進步人士經常聚會的地方。周恩來常到宋家花園作客,並在這裡會見各界知名人士;李根源在宋家花園內住時,朱德曾兩次前往看望。宋與李宗仁、朱慶瀾、林伯渠、伍雲甫等常有往來,為抗日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
1938年11月18日,日軍開始對西安大肆轟炸,陝西當局疏散西安人口,宋舉家遷至城固。
翌年5月被舉為陝西省臨時參議會議長,他以年事已高辭謝,未得允準。
抗日戰爭勝利後,宋一家於1945年冬遷回西安。
他十分不滿國民黨的獨裁統治,指斥國民黨的統治比清朝末年還腐敗,其言論刊登在《秦風·工商日報聯合版》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宋任陝西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常委、西安市郊區土改委員會委員等職。
1951年7月20日在西安逝世。
事業貢獻
宋平生對文化教育事業多有貢獻。主持編纂《續修陝西通志稿》和鹹寧、長安兩縣續志,並主編有《關中叢書》;著作有《蘇庵雜誌》《蘇庵公牘存略》《城南草堂文稿》《城南草堂詩稿》等。抗日戰爭期間居留城固時,曾為該縣自強國小募捐,又在宋家花園創辦私立新民國小,培育人才。解放後又把該校校產及花園地產全部捐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