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原市發展計畫委員會承擔的制訂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職責劃歸市商務局。
(二)劃入的職能
1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的經濟體制改革調研職責。
2 、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指導固有企業改革的職責。
3 、原市貿易合作局承擔的鹽業管理職責。
(三)轉變的職能
1、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在國家巨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範、政府巨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資體制。把投資巨觀管理的重點轉到最佳化投資結構和產業結構、搞好重大項目布局、防止重複建設、提高投資效益上來。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批範圍,對企業使用非政府投資建設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逐步實行登記、備案制。對必須經行政審批的投資項目,要減少審批環節、規範審批程式,設定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和透明度。進一步擴大地方政府用自有資金在公共服務領域投資的許可權。完善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提高投資審批的科學性。逐步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價制度和監督機制。
2、強化巨觀調控中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切實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的重大問題的研究,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強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和重大問題協調,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加強對工業發展的指導,實施國家產業政策,抓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的擬定和戰略儲備工作。
3、切實減少行政審批和對經濟活動的直接行政干預,強化研究擬定發展戰略、規劃和巨觀政策的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積極探索運用法律手段促進職能轉變,加強和完善巨觀調控。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發展改革委的主要職責是:(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研究分析經濟形勢的發展情,進行全市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貫徹實施;提出實施全市巨觀經濟政策及綜合運用經濟槓桿和對經濟運行及時調控的政策措施建議。
(三)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搞好資源開發利用、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擬定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和環境保護規劃。
(四)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全市有關專項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承擔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五)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資金投向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及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和上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六)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借用國外貸款項目的計畫管理;按許可權審批和申報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定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 ,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建議、措施;組織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逐步縮小地區差距的政策措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九)研究分析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市內供求和進出口的總量平衡;搞好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管理,掌握商品市場供求信息,搞好市場監測預測; 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國家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按照國家培育市場和發展市場體系的總體規劃,積極培育和發展全市市場體系;承擔鹽業管理職責。
(十)研究擬定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 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 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 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各縣、區(管委會)各部門的計畫工作,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重點產業專項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調整建議。
(十二)編制市級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對國家、省和市級重點建設項目實行指導和巨觀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指導、協調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 監督檢查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情況和實施情況 ,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促進重點建設項目按設計要求竣工投產;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評估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的措施,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提出全市引導科技投入的相關辦法和措施,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重大項目並協調布局;研究分析全市信息產業的發展狀況,提出擬定發展戰略措施,銜接平衡規劃。
(十四)組織、協調做好全市以工代賑規劃、計畫和實施工作,參與和協調扶貧開發。
(十五)協調固有鐵路、機場在市內的建設事宜,負責鐵路、機場建設的前期準備以及建設中的協調工作。
(十六)承擔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擔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發展改革委設9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和文秘、會務、信息、宣傳、後勤、財務、辦公自動化、檔 案、資產管理、提案、信訪、保密、綜合治理等事務。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分析研究市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維護經濟安全的對策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全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標和政策;研究科技、教育發展對經濟持續發展的促進作用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協調對巨觀經濟的調查研究,提出巨觀 調控的建議,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規劃, 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鄉鎮企業、畜牧、等的發展規劃和措施,編制和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規劃;負責安排重大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負責市內農業高科技示範園區工作。負責市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用的管理。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市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量、結構和資金來源及相關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安排市財政建設資金、項目及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監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研究擬定投資計畫實施中的有關辦法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建築業、房地產業、城鎮和風景名勝區建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按程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和審查上報;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儲備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全市《投資許可證》的發放。會同相關科室對限額以下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含概算)、建設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批,會簽上報限額以上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含概算)及建設項目概算調整;提出市級重點建設名單(含國家、省在市的重點建設項目)並做好協調管理;協調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按管理許可權承擔組織重大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承擔監督檢查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投資到位、建設進度、工程質量、投資控制及完成情況,“四制”行情況等)並協調處理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管理投資建設巨觀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
(四)經濟貿易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提出全市內外貿的發展戰略,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擬定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國家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組織編制內外貿、糧食、供銷行業發展規劃,按規定管理或上報內外貿、糧食、供銷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市重點市場流通設施的年度建設計畫; 做好需撥款、貼息 的市場流通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規模和投向;提出利用外資規劃、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限額以上備選項目;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根據市經濟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申報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境外投資項目的管理。承擔鹽業管在工作。銜接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有關工作。
(五)以工代賑辦公室
編制全市以工代賑年度計畫和規劃,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研究擬定以工代賑扶貧開發的措施,協調全市以工代賑重大問題;參與編制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參與和協調扶貧開發;審查申報以工代賑項目,參與以工代賑項目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措施? 協調地區經濟發展,提出逐步縮小地區差距的政策措施,實施可持續發展;參與編制建設用地年度計畫, 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地區經濟協作。
(六)產業發展科(市鐵路建設辦公室、市機場建設辦公室)
分析全市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定主要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提出全市機械、化工、鋼鐵、有色、建材、汽車、輕工、食品、醫藥、紡織、菸草、原材料等產業的發展戰略,提出相關產業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銜接平衡行業規劃,擬定相關產業的年度發展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相關產業投資建設,生產經營、消費和市場情況,提出相關產業技融資政策、消費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建議;安排相關產業的重大項目,規劃重大項目布局;負責管理相關行業的技術引進、基本建設項目。提出全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交通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 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 參與擬定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對交通運輸 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研究全市能源開發利用發展的情況, 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裂、重大政策和相關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能源 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提出煤炭、電力等能源勘探開採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提出全市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貫徹執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的措施和相關政策;銜接平衡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安排我市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和對產業結構調整及創造新的經濟成長點有重大影響的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協同組織推動全市技術創新工作;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對全市信息產業的發展狀況進行研究分析,提出電子、信息、郵電、通信等行業的發展戰,銜接平衡行業規劃,擬定相關產業的年度發展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安排相關產業高技術重大項目;銜接西電東送的有關工作。
(七)社會事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研究社會事業發展與經濟發展的相互促進關係,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問題;協調人口、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方面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管理或上報社會事業發展項目,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措施,擬定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定全市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使用安排、調度,安排上報服務業發展引導項目;監測分析全市服務業發展情況,提出有關政策措施建議;檢查、監督全市服務業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組織擬定和論證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八) 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負責全市改革開放工作的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跟蹤反饋工作 ,為市人民政府決策提供服務;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負責指導全市固有企業改革工作。
(九)項目督察科(市招標投標指導協調辦公室、市重點項目稽察辦公室)
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性行政法規和規章,並負責執行情況的調研;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全市發展改革委系統的普法教育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指導、協調全市的招標投標活動;開展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負責對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爭議進行協調處理。負責對國家、省出資、融資及市級重點建設項目實行監督管理和協調;對國家、省出資、融資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按項目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確保建設項目按質按時竣工投入使用。承擔國家、省出資、融資和市級財政擔保利用外資對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管理進行稽察;承擔對全市固有資金建設項目進行稽察和監督檢查,並處理存在的問題。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發展改革委行政編制30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4名;其中, 主任1名(兼西部開發辦公室主任),副主任3名(不含兼職),總經濟師1名,西部開發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調研員或助理調研員2名;紀檢組副組長兼監察室主任1名,正副科長(主任)18 名,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2名。其他事項
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市發展改革委合署辦公,具體職責由市發展改革委相關科室承擔。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5年元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