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安非拉酮(Amfepramone),別名安非潑拉酮、二乙胺苯酮、麗姿片、鹽酸安非拉酮,常被用作減肥藥,屬國家一類管制精神藥品。
適應症
由於安非拉酮對心血管系統影響較少,可用於伴有輕度心血管疾病的肥胖症病人,口服容易吸收,一般耐受性好,以各種代謝物形式從尿中排泄。
藥理毒理
安非拉酮為非苯丙胺類食慾抑制劑,其中樞興奮作用比苯丙胺小。通過興奮下丘腦腹內側的飽食中樞,促進5-羥色胺的釋放;抑制下丘腦攝食中樞,阻止5-羥色胺的再攝取,從而產生飽食感,達到控制食慾、降低食量的作用。安非拉酮的急性毒性試驗,小白鼠靜脈LD50為60.11mg/kg,灌胃給藥4.33~13mg/kg。藥代動力學
口服容易吸收,t1/2 2小時。主要代謝產物為馬尿酸,從尿中排泄。
規格
片劑:每片25mg。
膠囊劑:每膠囊75mg。
用量用法
口服:1次25mg,1日2~33次,飯前0.5~1小時服用。如療效不顯,而耐受良好時,可增加劑量至每日100mng,即傍晚加服1次25mg。每1療程為1.5~2.5個月,必要時可隔3個月重複療程。
注意事項
2、甲狀腺功能亢進者慎用。
3、治療期間應採用低熱量飲食。
4、長期服用,特別是過量時也會產生依賴心理。
藥品管理
1993年時安非拉酮在中國作為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並由衛生部批准山東濰坊製藥二廠為唯一生產減肥藥安非拉酮的單位。後因在一些地區的藥品經營單位中存在違法銷售,造成部分藥品流失情況,1996年6月衛生部發出《關於加強鹽酸安非拉酮管理的通知》,規定“鹽酸安非拉酮的原料及其製劑按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該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須按國務院頒布的《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管理”。並撤銷山東濰坊製藥二廠安非拉酮的批准文號,即:(92)衛藥準字X--26號、(92)衛藥準字X--27號,停止生產安非拉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