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義縣行政服務中心

安義縣行政服務中心

安義縣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0年3月,前身為安義縣綜合辦證(收費)大廳,根據《江西省行政服務中心管理暫行辦法》(贛府廳發〔2006〕5號)檔案要求,2006年更名為安義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是正科級行政機構,仍為縣人民政府主管行政服務工作的派出機構,內設審批管理科(綜合科)、投訴督查科(網路監督科),下設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心實行集中式辦公、一站式許可、一場式交易、一條龍服務和一窗式收費。

機構簡介

安義縣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中共安義縣委、安義縣人民政府為建設服務型政府而構建的一個集行政審批、資源交易、審批辦證、公共服務、效能投訴等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歷經10餘年的發展,中心規模不斷擴大,功能日趨完善。從以前辦公面積不足700㎡,進駐部門只有十多個,進駐事項才100餘項的老中心,到現在占地面積15畝,建築面積近6000㎡,進駐部門達39個,進駐事項近400項的新中心,正在實現從服務功能殘缺不全到服務功能日趨完善、從縣區落後中心向縣區一流中心的蛻變。

行政服務中心新大樓前有大型停車場,後有中型停車場和食堂,可供中心及視窗工作人員車輛停放和工作人員用餐。新大樓共七層,一、二樓為綜合服務大廳,一樓主要有交警大隊、公安局、國土局、農業局、農機局、殘聯及中油燃氣公司、供水公司、移動公司和電信公司等涉民服務部門入駐;二樓主要設有市監局、國稅局、地稅局、衛計委、交通運輸局、城管委、房管局、住建局、氣象局、發改委、環保局、工信委、教科體局、水務局、文廣局、林業局、人社局、商務局、消防大隊辦事視窗及綠色通道、電費繳交、商務打字複印和綜合辦事視窗。三樓為中心管委會辦公室、聯審會議室等。四樓為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區,主要受理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產權交易等事項,並設有評標區和中型開標室等。五樓是可容納200人的大型開標室。六樓、七樓主要用作中心的黨員活動室和資料室。

在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門、單位的大力協助下,安義縣行政服務中心始終堅持“依法、公開、廉潔、高效”的服務宗旨,全面推行“一個視窗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一次性收費”的服務模式,提高審批效率,提升服務水平。並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銳意進取,爭創一流,為樹立政府“第一視窗”形象,實現安義“三縣一城”戰略目標不懈努力!

主要職責

編輯

(一)組織、協調、指導和規範全縣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二)組織、協調全縣最佳化投資環境工作。

(三)組織、協調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負責對全縣行政服務中心繫統單位及工作人員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負責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事項統一規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涉及2個以上部門的審批辦證事項並聯審批工作和“一單清”收費工作。

(六)負責網上行政服務中心規劃和管理,負責全縣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

(七)負責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站進行考核、監管和業務指導。

(八)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政策、規則、制度。

(九)受縣政府委託對安義縣公共資源交易實施綜合監督、協調;對行業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進行指導;對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審查公共資源交易檔案;負責對安義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安義縣區域的建設工程項目交易、土地使用權交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交易活動實施現場監督。

(十一)負責管理和使用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專家庫;負責安義縣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的建設。

(十二)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機構的選定。

(十三)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審批管理科(綜合科)

負責管委會機關文秘、機要、宣傳、信息、調研、檔案和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管委會機關人事、財務、後勤、車輛管理、物管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等物資與設備的採購、保管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場所維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政策、規則、制度;指導、管理、協調全縣行政服務系統規範化建設及日常業務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制定行政審批服務運行機制和流程;負責組織各類聯審、會審工作;負責收費“一單清”工作;負責審批辦證綠色通道服務工作;負責組織行政服務中心繫統工作人員學習、培訓、例會工作;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實施綜合監督、協調,對行業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進行指導,對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投訴督查科(網路監督科)

負責機關及視窗工作人員的考勤管理;負責服務中心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及視窗工作人員廉政建設和執行管委會規章制度情況的督查工作;負責對企業的行政執法檢查初審工作;受理投資者及社會各界對審批辦證服務工作的投訴;負責對中心視窗單位及工作人員進行考核、考評;負責對未進駐中心的集中審批辦證大廳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及公共資源交易站的業務指導、監管和考核、考評工作;負責全縣行政服務中心網路建設的規劃、管理;負責電子政務、網上審批、電子監察、網上信息公開及中心網站等電子套用管理;負責審批辦證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網上諮詢、網上評議、網上投訴受理與轉辦工作;負責網路維護、網路安全管理和中心監控機房的管理與維護及網路對接工作;負責監控系統、顯示系統、辦公電腦等相關設備的管理、運行、維護和升級工作;負責審查公共資源交易檔案;負責對安義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縣區域的建設工程項目交易、土地使用權交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交易活動實施現場監督;負責管理和使用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專家庫;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機構的選定。

人員編制

編輯

安義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5名。核定領導職數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股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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