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氣象局

1988年9月6日,經南昌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氣象局協商,成立南昌市氣象台。 實行省氣象局與南昌市政府雙重領導,以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1996年4月29日,更名為南昌市氣象管理局。

機構概況

南昌市氣象局管理機構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1988年9月6日,經南昌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氣象局協商,成立南昌市氣象台。為南昌市政府工作部門,設在江西省氣象台內,台長由省氣象台領導兼任。實行省氣象局與南昌市政府雙重領導,以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1989年1月1日對所轄四縣氣象局實行管理。1996年4月29日,更名為南昌市氣象管理局。1997年8月15日,更改為南昌市氣象局。2004年8月14日,經江西省氣象局、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組建獨立的南昌市氣象局,仍實行省氣象局與南昌市政府雙重領導,以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南昌市氣象局的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其下設管理機構有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監察審計科),業務科技科(人工影響天氣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科(雷電防護管理局)3個職能科(室),為正科級;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3個,分別是:南昌市氣象台,南昌市觀象台,南昌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
南昌市所屬南昌、新建、安義、進賢四縣氣象局,實行局、站合一,其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南昌縣氣象局(省農業氣象試驗站、南昌農田生態環境監測站),進賢縣氣象局,新建縣氣象局安義縣氣象局。縣氣象局內設辦公室(雷電防護管理局)、氣象業務室(氣象台)、氣象科技服務中心、防雷裝置質量檢測檢驗分所,分別履行縣級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並承擔氣象業務,開展氣象服務工作。

管理職能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承擔南昌觀測站的地面測報、高空探測業務和天氣雷達的運行維護保障及探測信息傳輸等業務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承擔南昌市農村經濟信息網的有關工作。
4、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和氣球的安全督查工作。承擔南昌市綜合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各項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本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負責雷達山的房屋、水電和安全等管理工作。
9、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南昌市豐和中大道13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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