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國家稅務局

五、1961年6月-1968年8月,安慶市稅務局。 九、1977年10月-1994年8月,安慶市稅務局。 十、1994年8月至今,安慶市國家稅務局。

歷史沿革

一、1949年5月-1950年5月,安慶市稅務辦事處。1949年5月,安慶市政府成立安慶市稅務辦事處,隸屬安慶行政區工商管理局領導。
二、1950年5月-1950年10月,懷寧縣人民政府稅務局、縣城區稅務所。1950年5月,安慶市稅務辦事處與懷寧縣人民政府稅務局合併,成立新的懷寧縣人民政府稅務局,隸屬安慶專區稅務局領導。
三、1950年10月-1958年10月,安慶市人民政府稅務局、安慶市稅務局。1950年10月,安慶市與懷寧縣分設後,成立安慶市人民政府稅務局。
四、1958年10月-1961年5月,安慶地市財政局、安慶市財政局。958年10月起,安慶市劃歸安慶行署管理。1959年3月,地市財政局分開辦公,恢復安慶市財政局,但稅務、建行仍然在地市財政局內。此時安慶市屬省轄市。
五、1961年6月-1968年8月,安慶市稅務局。1961年6月1日起,恢復安慶市稅務局。1965年6月10日起,市委決定,稅務局設專職政治教導員。
六、1968年8月-1968年12月,安慶市稅務局革命領導小組。由於文化大革命開始,全局只剩3人處理日常工作,機關陷於癱瘓。
七、1968年12月-1970年5月,安慶市財政金融管理站、工商稅務革命領導小組。稅務幹部大部分幹部下放農村勞動,全市僅留26人。
八、1970年5月-1977年10月,安慶市革命委員會財稅局。稅收業務歸併到財政中,稅務所逐漸恢復。
九、1977年10月-1994年8月,安慶市稅務局。先是從1977年10月起實行財稅分設,成立安慶市稅務局。1979年11月安慶市改為省轄市。1984年4月,實行機構改革,下設5個分局和郊區分局。1988年8月起,由於行政機構調整,原安慶市與安慶地區合併,下轄懷寧、桐城、潛山、太湖、樅陽、望江、宿松、岳西等8縣。安慶市稅務局與安慶地區稅務局合署辦公。
十、1994年8月至今,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由於國家稅制改革,1994年8月25日起稅務機構分設,正式成立安慶市國家稅務局。

主要職能

安慶市國家稅務局是主管安慶市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級別為正處級。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國家稅務總局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逐步取消對集體所有制企業財務管理的職責,將對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財務管理的職責劃給財政部門。
(三)加快推進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改進和最佳化納稅服務,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係
(四)加快實施金稅工程,最佳化業務流程,逐步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稅收管理工作現代化。
(五)加強以大型企業為重點的稅源監控,不斷提高個性化、專業化服務水平。
(六)強化內部監督職責,加強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制約,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廉政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國家稅務局和安慶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收收入

2010年,全市累計完成國稅收入(計畫口徑) 70.88億元,比上年增長29.3%,增收16.1億元。收入總量及增量均創歷史新高,收入規模在全省的位次躍居第三。
“十一五”期間,全市國稅收入由2006年的22.04億元上升到2010年的70.88億元,5年連續跨越5個10億元台階,年均增幅29%,稅收增長快於經濟成長,走上了經濟發展、稅源擴大、收入增長的良性循環軌道;各項稅收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實,稅收減免由4.8億元上升到15億元,5年累計減免 44億元,有效推動了全市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

幹部隊伍

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8月,位於湖心北路8號。目前,全系統共有在職幹部職工1274人,其中45歲以下的689人,從事徵收、管理和稽查崗位的923人,女職工320人,市區在職幹部職工396人。離退休幹部職工472人,其中離休幹部66人。中共黨員996人,黨員人數占總人數的78.18%。全系統大專以上學歷的人數已占總數的75%以上,通過自學獲得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律師等國家中高級資格的幹部47名。近年來,安慶市國稅局認真貫徹落實省局“十一項”工程,大力加強班子建設,強化教育培訓,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狠抓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充滿生機與活力,綜合素質與執法能力明顯增強。

機構設定

市局是主管安慶市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級別為正處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辦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關事項;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機關財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3.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直屬機構
1.稽查局
負責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稽查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年度稽查工作計畫的制定、落實和考核;各類報表的匯總和上報;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負責市區範圍內案源統一管理;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稅務檢查證件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慶市國稅局稽查局的級別為副處級,設7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市局設1個跨區稽查局(即第一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3.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的級別為正科級,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稅政科、徵收一科、徵收二科、檔案管理科。
(三)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局 長:柯 俊
男,漢族,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省國稅局征管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安徽省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安徽省國稅局數據辦主任,安徽省國稅局辦公室調研員、主任,現任安慶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
負責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的全面工作。
副局長:吉明華
男,漢族,大專學歷。歷任台州軍分區獨立連戰士,安慶軍分區獨立營一連班長、司務長、副政指、政指、副營幹事,武警安慶支隊政治處副主任、主任,安慶市稅務局郊區分局副局長、安慶市稅務局一分局支部書記、安慶市國稅局一分局局長、安慶市國稅局第一稅務分局局長,安慶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現任安慶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
分管所得稅管理科、財務管理科、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副局長:趙愛國
男,漢族,本科學歷。 歷任安慶市稅務局二分局專管員,安慶市稅務局稅政二科科員,安慶市國稅局所得稅管理科副科長、科長,安慶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現任安慶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
分管納稅服務科、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
副局長:許義
男,漢族,本科學歷。 歷任空軍地空飛彈兵第六師第二十團後勤處戰士、司令部管理股正排職管理員,空軍地空飛彈兵第六師第二十團後勤處正排職財務助理員、財務科正連職助理員,空軍安慶場站財務股助理員、副股長、股長,空軍安慶場站副站長、站長,安慶市國家稅務局副調研員、機關黨委書記,安慶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現任安慶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
分管貨物和勞務稅科、教育科、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團委、婦委會、車購稅征管分局
紀檢組長:汪森根
男,漢族,研究生學歷。歷任歙縣稅務局徽城稅務所任專管員,黃山市稅務局征管科任辦事員、科員,黃山市國家稅務局征管科副科長、科長,黃山風景區國家稅務局副局長,黃山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主任,黃山市國稅稽查局局長,現任安慶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
分管監察室、稽查局、第一稽查局。
總會計師:趙 偉
男,漢族,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安徽省國稅局計畫統計處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現任安慶市國稅局總會計師。
分管工作:
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總經濟師:黃景武
男,漢族,本科學歷。歷任安慶市稅務局征管科科員,安慶市稅務局法制科科員,安慶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科員,安慶市國家稅務局教育科副科長、科長,潛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安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局長,現任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總經濟師。
分管工作:
分管徵收管理科、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基建辦公室。
副調研員:林結昌
男,漢族,大專學歷。歷任南京軍區部隊83111戰士、班長、副排長,南京軍區部隊179師535團排長、副連長、連長、副營長、正營級教導隊隊長,太湖縣稅務局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局長,太湖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現任安慶市國家稅務局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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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郵編:安徽省安慶市湖心北路8號,24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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