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國家稅務局

(三)主管安慶市按規定由國家稅務局負責的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系統內部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和經費的管理。 (六)監督檢查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安慶市國家稅務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安徽省的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安慶市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確定下達的工商稅收計畫指標,編制本地區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的各項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主管安慶市按規定由國家稅務局負責的各項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監督檢查安慶市有關納稅單位和納稅個人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受理安慶市應由國家稅務局管轄的稅務行政複議案件。
(五)負責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系統內部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和經費的管理。負責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系統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崗位專業培訓及對納稅義務人的稅法宣傳工作。
(六)監督檢查安慶市國家稅務局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賦予的有關許可權負責完成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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