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

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是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能的行政執法機構,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領導,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業務管理,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原則,負責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2000年4月30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監察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9]104號),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 正式成立。

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內設辦公室(財務處)、政策法規處、科技裝備處、安全監察一處、安全監察二處、事故調查處、人事培訓處、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處10個處室;下設淮南、淮北、皖南3個監察分局。另有救援指揮中心、統計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和安全技術中心4個事業單位。全局煤礦安全監察員編制120人,其中,省局機關編制50人,淮南、淮北、皖南監察分局編制70人;事業單位編制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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