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中心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1.檢驗一室負責煤礦在用單繩纏繞式提升機檢驗、煤礦在用多繩摩擦式提升機檢驗、煤礦在用提升絞車檢驗,煤礦在用主通風機重要部件無損探傷檢驗。
2.檢驗二室
負責煤礦在用主通風機檢驗、煤礦在用主排水泵及排水系統檢驗、煤礦礦井通風阻力檢測、煤礦在用空氣壓縮機檢驗、煤礦井下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與評價。
3.儀表檢驗室
負責煤礦用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儀檢定、煤礦用光干涉式甲烷測定器檢定、煤礦礦用風速表檢定、粉塵採樣器校準、直讀式粉塵測試儀校準、粉塵游離二氧化矽測試、礦用鋼絲繩檢驗、煤礦阻燃輸送帶檢驗、煤礦礦用電纜阻燃試驗、煤礦礦用呼吸器、壓縮氧自救器檢驗。
4.綜合辦公室
(一)負責完善中心規章制度,組織相關人員匯總、撰寫、審核和上報中心各類信息和文字材料工作。
(二)負責協調中心各部門日常辦公,協助中心領導制定、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和檢查。
(三)負責組織和安排中心有關會議、督促落實會議議定事項、收集檢測工作有關信息並編制月報。
(四)負責受理檢驗業務、簽訂契約、鑒印和發放檢驗報告。
(五)負責實施中心儀器設備周期檢定計畫,並配合質量負責人對儀器設備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中心檔案、檔案、印章管理和客戶投訴、抱怨的受理以及客戶來訪接待工作。
(七)負責中心財務、勞動工資、固定資產和物業管理工作,同時承擔中心節能降耗、財務統計、經濟核算、車輛管理和指標考核工作。
(八)負責中心食堂管理工作。
安徽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中心從業行為規範
一、本中心開展業務活動時,必須遵守下列行為規範要求:(一)依法與委託方簽訂技術服務契約,明確檢測檢驗對象、範圍,以及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本中心與檢測檢驗對象存在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二)堅持依法經營,遵守市場競爭規則,不採取欺詐、惡性競爭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
(三)不得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名義或以欺騙手段到生產經營單位招攬業務;
(四)做到廉潔自律,堅決杜絕商業賄賂和其他形式的經濟犯罪行為,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五)強化從業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積極採用科學先進、合理的檢測檢驗方法,堅持技術創新,不斷提高裝備水平,保證檢測檢驗結果的科學性、先進性和準確性,不剽竊、不抄襲他人成果;
(六)技術服務收費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財政收費的規定。法律、法規和有關財政收費沒有規定的,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指導性收費標準收費;沒有行業自律和指導性收費標準的,雙方通過契約協商確定;
(七)堅持質量第一,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檢測檢驗質量過程控制制度,精心開展檢測檢驗,嚴格校審,保證檢測檢驗報告準確無誤;
(八)檢測檢驗質量過程控制記錄、被檢測檢驗對象現場勘查記錄、影像資料及相關證明材料,應及時歸檔,妥善保管;
(九)認真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監督檢查,自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十)落實本中心職責,積極服務於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幫助企業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隱患,為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積極獻計獻策。
二、本中心及其從業人員在從事檢測檢驗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泄露被檢測檢驗對象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二)偽造、轉讓、租藉資質、資格證書或冒用簽名從事檢測檢驗活動;
(三)超出資質證書確認的業務範圍從事檢測檢驗活動;
(四)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檢測檢驗報告;
(五)轉包檢測檢驗項目;
(六)擅自更改、簡化檢測檢驗程式及內容;
(七)同時在兩家以上檢測檢驗機構從業;
(八)故意貶低、詆毀其他檢測檢驗機構;
(九)應到而不到現場開展檢測檢驗活動;
(十)屬於被取締的各種亂收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