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屬國都尉

西漢元狩二年(前121年),漢武帝下令將降附的匈奴族安置在沿邊的隴西、北地、上郡、朔方、雲中五郡,各依本族之風俗而歸屬於漢,故統稱五屬國。 朝廷分別派將軍治理,稱屬國都尉。 元鼎三年(前114),漢武帝將北地郡西部析出另置安定郡,又在屬國都尉駐地置三水縣隸安定郡,從此改稱安定屬國都尉,並延續至東漢。

官職名,漢代管理內附匈奴人的軍事長官。
西漢元狩二年(前121年),漢武帝下令將降附的匈奴族安置在沿邊的隴西、北地、上郡、朔方、雲中五郡,各依本族之風俗而歸屬於漢,故統稱五屬國。朝廷分別派將軍治理,稱屬國都尉。當時的北地屬國都尉即設在今寧夏同心縣下馬關鄉北境之紅城水古城。
元鼎三年(前114),漢武帝將北地郡西部析出另置安定郡,又在屬國都尉駐地置三水縣隸安定郡,從此改稱安定屬國都尉,並延續至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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