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背景
目前,高校雖然也有學分,但大都施行學年學分制,多數學生必須修滿四年。學分制改革後,高校本科將成為彈性學制,由高校自行確定本科學習的修習年限範圍。據知情人士透露,大多學校會採取3至6年的學制,學生在年限範圍內修習滿所需學分都可畢業。施行彈性學制,將更有利於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優秀的學生可以用短時間修習完本科課程,提前進入研究性學習和個性化學習階段;而學習能力稍差的學生,則可以利用相對長的時間打牢基礎,具備一定的就業能力之後,再走向社會就業。不僅如此,彈性學制還可以使學生錯開畢業時間,緩解就業壓力。
實施方法
遼寧
2004年起遼寧省本科新生可以自行選修課程和專業,並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自主安排學習,決定是攻讀一個學位還是兩個學位,是提前畢業還是推後畢業,並按所選課程的學分繳納學費。學分制管理將在全省全日制本科院校內全面實行。學年開始時,學校根據學生註冊的學分數,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預收學費,每學年結束前,按所學學分進行結算,畢業前按所學學分總清算,收費的總和是學生入學時規定的交費標準。同時,在標準修業年限基礎上,允許提前修滿總學分的學生提前畢業,也允許後進生延遲3年內畢業。
北京
按學分收費之後,單位學分的收費標準將根據學校的培養成本、教學成本等進行測算。但絕大多數在正常年限修習完課程的學生,所交納的學費將不會高於現行的按學年收費的標準。只有多修或是重修學分,所交納的費用才有可能比其他學生更高。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透露,高校按學分制收費將按照有關規定,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待物價部門審批後,在北京市高校推開。
高校實施真正的學分制後,將使大學生跨專業、跨校選課更為方便。目前,以16所學院路高校為主的學院路教學共同體,中國人民大學、北理工、北外等12所高校為主的中關村教學共同體,以及位於和平里,由對外經貿大學、北服、聯大等7所高校組成的教學共同體已開始跨校選課。
江蘇
每個學分的收費標準是通過學年制收費標準換算來的,實行學分制收費後,只要是正常選修、正常畢業的學生,總體學費支出是相同的,不會增加學生和家長們的負擔。
學校收費方式試行預收結算制,即每學年開學初按所學專業學年學費預收,在該學年結束時根據該生的專業學費和實際所修課程學分學費的總額按實結算。學生經學校同意免修課程,免修帶實驗、實踐環節的課程可按1/3學分學費標準收費,其他課程不得收費,也不得收取免修考試費等其他費用。學分制收費的其他規定,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學分制收費政策對補考和跨專業的學生也作了些特別的規定。如對考試不及格未能取得該課程學分的學生,學校會提供一次免費補考機會。該學生補考後仍不及格,則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他應在修讀學期按該課程的學分收費標準交納學分學費。如南京工業大學規定對免費補考一次仍未通過的學生,免收該課程對應的專業學費,該學生可以不用再交1000元的專業學費。
學生在自己所修專業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之外加修、跨專業選修、輔修的,按所修課程規定的學分計收學分學費。如南京郵電大學規定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應按轉入專業的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專業學費。如需補修課程,按照補修課程的學分收取學分學費。
上海
上海市教委日前宣布,從2006學年起,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大學、上海戲劇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體育學院等14所高校將試行學分制收費。
按照規定,試行學分制收費的學校,學校應確定各專業的總學分和每一門課程的學分,並按國家規定的學年收費標準,換算成每一學分的收費標準。學生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於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在試行學分制收費時,嚴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變相提高學費,不得出台新的收費項目,不得向學生收取除國家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浙江
寧波大學自2004級新生入學起試行學分制收費。 此次是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學生完成學校教學計畫規定的專業註冊學費、學分學費之和與規定的學年學費之和相同。其專業註冊學費最高標準為: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農林水師範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1400元;學分學費最高標準為每生每學分75元。以上收費標準學校可以下浮。
此外,專業註冊學費按學年收取。學分學費按學生所修每門課程規定的學分計收。學生完成學校專業教學計畫的最高計費學分,四年制本科畢業生為160分,五年制本科畢業生為200學分。學生畢業時所註冊專業教學計畫規定的畢業學分在最高計費學分內的,按各專業實際畢業學分計收學分學費;規定畢業學分超過最高計費學分的,超過部分免收學分學費。學生在規定畢業學分以外要求加修、選修或考試不合格需要重修學分的,免收專業註冊費,可按所修課程的規定收取學分學費。
在校期間轉專業的學生,若轉入專業的註冊費與原專業不一致的,學年中第一學期發生的按轉入專業的註冊費計收,第二學期發生的各收一半。學生提前一學年修滿學分畢業的,不再收取專業註冊費。學生第一學期內修滿學分畢業的,減半收取專業註冊費,第二學期內修滿學分畢業的,全額收取專業註冊費。其他退學、開除、休學、轉學、出國等的學生,在學年第一學期開學一個月內發生的,應全額返還其專業註冊學費,在第一學期開學後發生的退還50%,第二學期內發生的可不予退還。學分學費均按實際已修學分多還少補。
收費優點
學分收費制有兩個優點。
首先,學分收費制可以健全學校相關的管理制度,加強學生課程學習的自覺性。如果未通過本專業考試的學生,還要根據學分交費重修該課程。
其次,學分收費制也可以鼓勵有餘力的學生多修學分,拓寬知識面,提高就業競爭力。各學校在收費政策上給予了優惠。如南京工業大學規定五年制專業最低學分超過225分的,仍按225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