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
學分,是用於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每門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具體學分數以專業教學計畫的規定為準。部分學校也有按學分收費的制度。
學分制
大學裡每一門課程都有一定的學分。只有通過這門課的考試,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只有學分積累到專業要求後才能畢業。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課程與學分,還可以提前畢業。學分制是一種更加靈活的彈性學制,為學生在校期間創造了更多的靈活性,包括在一段時間內申請休學、創業,鼓勵學有餘力的同學提前畢業以及輔修、攻讀其他專業和學位。
部分大學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專業教學計畫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最低要求學分數,每學期必須如此,如果達不到,會得到成績警告。每學期最低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
每學期最低學分=總學分/2×(標準學制 2)
同時,每學期修讀學分一般不得超過專業教學計畫規定的最高學分,經批准如有超選,超選部分按有關規定加收超選費。每學期最高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
每學期最高學分=總學分/2×(標準學制-1)
計算方法
國內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
北京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等高校採用不同的計算方法——分段績點法,強調按分數區分績點層次。北京大學的如下:
成績 等級 績點
90-100 A 4.0
85-89 A- 3.7
82-84 B+ 3.3
78-81 B 3.0
75-77 B- 2.7
71-74 C+ 2.3
66-70 C 2.0
62-65 C- 1.7
60-61 D 1.3
補考60 D- 1.0
60以下 F 0
平均績點=(課程學分1*績點+課程學分2*績點+......+課程學分n*績點)/(
課程學分1+課程學分2+......+課程學分n)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的主要方法為:
GPA=∑課程學分績點÷∑課程學分
每科的課程學分績點=課程學分×課程權重係數×課程績點
課程權重係數:1.2(主要必修課:數學、物理、外語等校定公共必修課程)
1.1(其他必修課)
1.0(選修課)
課程績點滿分為5.0,其分層方式為從100到60分每5分一遞減(共8個檔次)。60分對應1.7績點。與北大類似
兩分制按通過(3.5)和不通過(0)計算。
標準計算方法
是將大學成績的加權平均數乘以4,再除以100。比較常見的方法還有把各科成績按等級乘以學分求和再以總學分除之。
算法舉例
例如:某學生的五門課程的學分和成績為: A課程四個學分,成績92(A); B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0(B); C課程兩個學分,成績98(A); D課程六個學分,成績70(C); E課程三個學分,成績89(B)。 以上五項成績GPA為: 四分制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 標準算法GPA=〔(92*4+80*3+98*4+70*2+89*3)*4〕/〔(4+3+2+6+3)*100〕=3.31 在具體運用中,美國大學經常採用總平均績點與最後兩年平均績點。
總平均績點(Overall GPA)是將全部所修學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最後兩年平均績點(GPA for the last two years)即將最後兩年所修各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 在美國,90%的學校GPA計算方法是採取四分制,僅有10%的學校會採取五分制,即A等成績為5,B等為4,C等為3,D等為2,F等為1,這些學校的最低入學標準也就相應的提高了。中國學生在申請時,應按照自己原先學校採用的GPA制提供成績,同時註明採用了哪一種的GPA制。 對我國學生很不利的是中國大部分學校的評分都相當嚴,很多實際成績很優秀的學生把分數換算成GPA後卻還不夠3.0,在有些大學裡班上前5名學生的總平均成績都可能會在82分以下,這樣在申請美國大學時,GPA都要變成3.0或更低,只能進一些三四流的學校。
為了消除這種不利,可以採用兩種方法:一是在成績單或是推薦信以及讀書計畫中說明這種GPA實際上是由於評分標準十分嚴格而導致的;二是在提供成績單的時候,列明這樣的成績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 通常大學部學生拿到C以上成績都可以。但研究所碩士學生,至少要拿到B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