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宏泰

孫宏泰

孫宏泰,男,漢族,1964年1月出生,1987年8月參加工作,民盟盟員,200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全日制大學學歷、學士學位,任營口市中心醫院院長。2018年8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7.08-1993.06營口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醫師;

1993.06-1997.07營口市中心醫院主治醫師;

1997.07-2001.10營口市中心醫院乾診科副主任;

2001.10-2003.06營口市中心醫院乾診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3.06-2006.07營口市中心醫院幹部病房科主任;

2006.07-2006.11營口市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主持工作)、營口市中心醫院院長助理;

2006.11-2007.10營口市中心醫院院長助理兼營口市第二人民醫院留守處主任;

2007.10-2016.01營口市中心醫院副院長;

2016.01-2018.0遼寧省營口市中心醫院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17日,據營口市紀委監委訊息:營口市中心醫院院長孫宏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8月8日,據營口市紀委監委訊息:經營口市委批准,營口市紀委監委對營口市中心醫院院長孫宏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孫宏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購物卡、禮品券;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醫用耗材銷售人員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孫宏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經營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營口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孫宏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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