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稅收思想

孫中山稅收思想

孫中山稅收思想是指他的稅收思想體現在民生主義中。孫中山主張平均地權,其具體措施是土地價格由地主自行申報,政府按地主自報的土地價格徵收百分之一的地價稅,並有權隨時按照地主自報地價收買其土地。土地價格的增長部分全部歸國家所有。孫中山提倡“節制資本”。他說:“現在外國所行的所得稅,就是節制資本之一法。” “行這種辦法,就是用累進稅率,多征資本家的所得稅和遺產稅。” (《孫中山選集·民生主義第一講》)主張以所得稅與遺產稅 的課徵來節制資本。孫中山重視地價稅的課徵,認為這既有助於平均地權,又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還便於課徵,是“最易施行於中國”的課稅項目。主張對有關民生的日常用品輕稅,對奢侈品重稅,並要求簡化稅制,反對苛捐雜稅。他早年曾指出西方各國“貨之為民生日用所不急者重其稅; 貸之為民生日用所必需者輕其斂。入口抽稅之外,則全國運行,無所阻滯,無再納之徵,無再過之卡。”他反對厘金制度,“過省有關,越境有卡,海口完納,又有補抽,處處斂征,節節阻滯” (《孫中山選集·上李鴻章書》)。 認為這種厘金制度是“自殺的稅制” (《孫中山選集·實業計畫》)。主張廢除厘金,並“嚴定田賦地稅之法定額,禁止一切額外徵收”。 取消外人管理關稅之權。

孫中山稅收思想

孫中山(公元1866~1925年),名文,字德明,廣東香山(今中山市)人。中國革命的先行者。平均地權是孫中山提出的經濟綱領之一。他提出的具體措施是:在革命政權建立後,令地主自報地價,國家向其抽1%的地價稅,“並於必要時報價收買之”,以后土地增值部分則全部收歸國有。他認為,徵收地價稅還可減輕人民的賦稅負擔,“私人永遠不納稅,但收租一項,已成為地球最富之國”,“把幾千年捐輸的弊政永遠斷絕”。在中國共產黨的幫助下,他對農民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有了新的認識,於晚年提出了“耕者有其四”的口號。孫中山主張通過徵收直接稅節制私人資本,同時大力發展國家資本,建立一種“國家社會主義”。徵收直接稅,就是採用累進稅率,多征資本家的所得稅和遺產稅,改變國家財源主要取之於農民和商人的舊稅法。孫中山還主張輕稅促商,促進貨暢其流。他對清末厘金稅的弊政深惡痛絕從為厘金“處處斂征,節節阻滯,商賈為之裹足,負販從而怨嗟。如此而欲百貨暢其流,豈不難乎?”他指出:“只有輕稅保商,財源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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