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稅收思想
孫中山(公元1866~1925年),名文,字德明,廣東香山(今中山市)人。中國革命的先行者。平均地權是孫中山提出的經濟綱領之一。他提出的具體措施是:在革命政權建立後,令地主自報地價,國家向其抽1%的地價稅,“並於必要時報價收買之”,以后土地增值部分則全部收歸國有。他認為,徵收地價稅還可減輕人民的賦稅負擔,“私人永遠不納稅,但收租一項,已成為地球最富之國”,“把幾千年捐輸的弊政永遠斷絕”。在中國共產黨的幫助下,他對農民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有了新的認識,於晚年提出了“耕者有其四”的口號。孫中山主張通過徵收直接稅節制私人資本,同時大力發展國家資本,建立一種“國家社會主義”。徵收直接稅,就是採用累進稅率,多征資本家的所得稅和遺產稅,改變國家財源主要取之於農民和商人的舊稅法。孫中山還主張輕稅促商,促進貨暢其流。他對清末厘金稅的弊政深惡痛絕從為厘金“處處斂征,節節阻滯,商賈為之裹足,負販從而怨嗟。如此而欲百貨暢其流,豈不難乎?”他指出:“只有輕稅保商,財源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