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學士(吉林大學法學院,1991年)、法學碩士(吉林大學法學院,1994年)、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1999年)。歷任吉林大學法學院助教、講師、副教授,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研究人員;2004年4月開始在國際法研究中心工作。曾經在烏特勒支大學荷蘭人權研究所(1997年12月至1998年12月)、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2001年8月至12月)、奧斯陸大學挪威人權研究所(2002年5月至8月)進行研究和交流。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任瑞典隆德大學羅爾·瓦倫堡人權和人道法研究所訪問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曾經講授國際法、國際人權法、法律英語等課程。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人權法、國際法基本理論、人權教育,發表論文十餘篇。招收國際法專業國際公法方向的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