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回答是:唐人 孔穎達 作疏對鄭箋只是解釋而不是修正。
注與疏是不同的概念。解釋古書意義的叫注,“注”有傳、箋、解、章句等名。對注文進行疏通解釋的叫疏,“疏”有義疏、正義、疏義等名。為什麼有疏?因為:1,古注往往較簡略,有時意思不夠明顯;2,由於時代的發展和語言的演變,後人有時不但讀不懂古書,而且連舊注也不懂,因而需要對舊注再加以解釋。這就是中國古籍注釋中的“注而又注”的現象。注與疏的關係有三:1,先有注後有疏;2,疏是對注的疏通,是進一步解釋和發揮;3,疏不破注(這是很重要的知識點!),即,疏只是以注為基礎,在此基礎上解釋發揮,但不對注進行糾正、反駁。為什麼?由於學術的發展和學派的產生,讀書人漸有門戶之見,做學問或從師,講究守家法,注意學術源流。
孔疏與鄭箋的關係,以詩經為例,毛公注詩,即《毛詩故訓傳》,簡稱毛傳。東漢鄭玄“以毛學審備,遵暢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記識其事,故特稱為箋。”(孔穎達語,見《十三經註疏》《毛詩正義》篇首)這是鄭箋的由來。箋本是小竹片,寫下讀書心得,置於古書竹簡有關之處,便於參考。後來便成為古代注釋的一種。鄭箋是對毛傳的解釋和引申。到了唐代,出現了”正義“,如孔穎達的正義,又叫孔疏。唐代的正義,是在最高統治者的領導下進行的,所謂“正前人之義疏,奉詔更裁,定名曰正”,就是這個意思。當時的目的在於“定於一宗”(有點今天所謂的國家標準和權威解釋的意思),所根據的注本,以詩經為例,依據的是毛傳鄭箋。孔疏是對鄭箋的解釋和發揮,而且其體例是“例不破注”,即,不對鄭箋提出不同的意見,只對毛傳鄭箋作解釋、引申、發揮。其優點是彼此一致,自圓其說,無相互牴牾矛盾之處,顯示學派之見。缺點是拒絕採納不同的解釋、觀點和見解,顯得狹隘,有膠柱鼓瑟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