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險

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險附帶定期兩全保險、定期年金保險並附加意外傷害險、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的一種綜合保險。

凡年滿21~50周歲的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人,均可替其1~15周歲的身體健康的子女或有撫養關係的孩子投保。被保險人(子女)在保險有效期內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專生時,保險人每年給付約定的教育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給付婚嫁金。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意外事故傷殘,保險人按傷殘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如被保險人意外死亡則給付全部保險金,同時給付死亡退保金。如果被保險人因疾病死亡,只給付死亡退保金。

此外還規定投保人死亡後可免繳保費而保單仍然有效,保險人原負的保險責任不變。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保險在我國深受年輕夫婦的歡迎,業務量增長迅速,目前已成為人壽保險中的主要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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