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有生

姜有生 1962年生.河南維縣人,中共黨員,雅縣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主任,主檢法醫師、一級警司,中國法醫學會會員,商丘幣法醫學會理事.眼縣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

基本信息

16年來,他一直從事法醫檢驗鑑定工作,先後主持商丘地區“8·16”特大殺人案、商丘地區“8·15”特大搶劫銀行殺人案等重特大案件的法醫檢驗鑑定工作。曾活體檢驗5400餘人次,屍體檢驗1200餘具。利用法醫學技術破案30餘起。他先後在《中國法醫雜誌》、《中國刑警學院學報》、刑事技術》、《法醫大地人《洛陽醫專學報人《河南公安學刊》、《河南公安》、《走向21世紀的中國——中國改革與發展文鑒》等雜誌、書籍上發表學術論文及科普文章36篇。並多次參加中國法醫學會及分會召開的學術交流會議。其先進事跡曾被《商丘日報》、《河南人口時報》、《公安月刊》、件原衛士》、《中華之魂》等報紙、書籍報導。傳略入編《當代中國著名刑事警官大辭典》、《中國當代法庭科學人名大辭典》、《世界優秀醫學專家人才名典》等。1990年被評為河南省優秀法醫,曾4次受到嘉獎,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和文明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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