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與發展
20世紀50年代,山地車越野運動出現於法國,並逐漸在歐洲流行,1996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項目規則
山地車越野賽中,運動員在規定的山路賽道上集體出發,出發前,裁判員將根據運動員的排名順序,通知運動員進入起點選擇出發位置,最終以運動員到達終點的先後順序決定排名。根據賽道情況,男子運動員完成比賽的時間最短應在2小時,最長應在2小時15分;女子運動員完成比賽的時間最短應在1小時45分,最長應在2小時。在整個比賽中,除相同狀態下的同隊運動員可以相互幫助,運動員不得接受賽事規定以外的任何幫助。裁判團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給區和修車點位置。補給只能由本隊工作人員徒步完成,他們和運動員之間不允許有身體接觸。不允許供給者將水瓶、食物直接放置在運動員的車輛上,或放入運動員的衣袋中。奧運會山地車比賽,一般選擇5公里至6公里長的環行賽道。
項目強國
義大利、加拿大、挪威和瑞士是該項目金牌的強有力爭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