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劍個人賽,是奧運會的重要賽事之一。1896年,在雅典舉行的第1屆現代奧運會上,男子花劍正式成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奧運會競賽規則
花劍是完全的刺擊武器。只有劍尖刺中才有效,劍身橫擊無效。有效擊中部位是除去四肢和頭部的軀幹部分。花劍的擊中有效部位由金屬衣裹覆,這樣,裁判器便可以分出有效或無效擊中。花劍比賽講究擊中優先權,先發動攻擊而且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防禦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雙方同時發起進攻相互擊中均不得分,對於擊中有效部位,裁判器一側顯示紅色信號,另一側顯示綠色信號。當擊中無效部位時,兩側信號均為白色。當運動員劍的不絕緣部分接觸到導電背心的時候,裁判器顯示黃色信號。
個人賽採用小組循環制和直接淘汰制。直接淘汰賽的每一場比賽方法採用每盤擊中15劍,比賽時間為9分鐘。每盤分為3局,每局3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一名運動員擊中15劍或者9分鐘規定時間全部用完,擊中劍數多的運動員獲勝。若在規定時間結束時出現平分,則需加賽1分鐘。加賽中,擊中第一劍的運動員獲勝。加賽前,運動員必須進行抽籤,若平分情況持續至加時賽結束,則抽中優勝權的運動員獲勝。
犯規與判罰
擊劍比賽的判罰分為:黃牌警告、紅牌處罰一劍、黑牌開除比賽三種。相對應的處罰的類型也分為四類:第一類:黃牌警告;第二類:紅牌被罰劍;第三類:初犯被罰紅牌,同時在同一場比賽中又犯了同類型的錯誤將被罰黑牌(開除出分項賽);第四類:直接被罰黑牌(可根據情況開除出分項比賽或整個比賽大會,並被停止參加兩次比賽)。
黃牌警告後,重犯同一錯誤,也會被罰擊中一劍。像在佩劍中的衝撞、花劍中故意做身體接觸、重劍中推擠對手也屬於故意身體接觸行為,都會被罰擊中一劍。轉身背向對手、劍尖在場地上非法拖劃或者用不持劍手遮蓋有效部位避免被擊中都是犯規行為。第一次給以黃牌警告,如果再犯,將出示紅牌判罰被對方擊中一劍。對那些更為嚴重的犯規,比如報復與粗暴衝撞以及與對手串通舞弊,將會直接出示黑牌驅逐出場。
歷屆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