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和發展
擊劍運動是一項歷史悠久的傳統體育運動項目。早在遠古時代,劍就是人類為了生存同野獸進行搏鬥和獵食所使用的工具。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劍由最初的石制、骨制發展到青銅製、鐵制,最後到鋼製,並作為戰爭的武器,逐步走上歷史舞台。擊劍在古代埃及、中國、希臘、羅馬、阿拉伯等國家十分盛行。公元前11世紀,古希臘就出現了擊劍課,並有劍師講課。有關古老的擊劍形式,在希臘、埃及等國家中的一些歷史建築和紀念碑上都可見到關於擊劍的浮雕。
在中世紀的歐洲,擊劍與騎馬、游泳、打獵、下棋、吟詩、投槍一起被列為騎士的七種高尚運動。為了研究和推動擊劍技術的發展,歐洲各國紛紛成立擊劍行會(協會和學校)。西班牙被認為是現代擊劍運動的搖籃,第一本擊劍書籍就由兩位西班牙教練編著。
擊劍運動真正得到全面的發展還是在法國亨利三世和亨利四世時期。1776年,法國著名擊劍大師拉•布瓦西埃發明了面罩,這一發明使擊劍運動進一步走上了高雅道路。人們戴上面罩、手套,穿上擊劍服,就可以安全地進行一連串的攻防交鋒。面罩的問世是擊劍運動發展的一個里程碑。法國成為當時歐洲擊劍運動的發展中心。
16世紀末和17世紀初的歐洲盛行決鬥。在這種形勢下,為了滿足人們對擊劍的愛好和需要,又不至於傷害生命,一種劍身較短並呈四棱形,劍尖用皮條包紮的新型劍被設計出來,受到人們的普遍歡迎,並得到廣泛開展,這便是現在花劍的雛形。從此,在歐洲的習武廳、擊劍廳及專業學校里,花劍的擊劍方式逐漸形成並日趨完善。
熱衷於決鬥的紳士和貴族從1885年開始,在習武廳進行練習時,使用三棱形劍,交鋒不限制部位,這就是延續至今的重劍。
18世紀末,匈牙利人對東方波斯人、阿拉伯人及土耳其人早期騎兵用的彎型短刀,進行了改革,於劍柄上裝配了一個象彎月形的護手盤,在擊劍時可以起到保護手指的作用。後來,義大利擊劍大師朱賽普•拉達葉利將它進一步改進,使它能在擊劍運動和決鬥中使用,並根據騎兵作戰的特點,規定有效部位為腰帶以上,這便成為現代佩劍的前身。至此,人們在從事擊劍時就可以自由地選擇花劍、重劍和佩劍。
19世紀初,在法國擊劍權威拉夫熱耳的倡議下,將花、重、佩這三種不同式樣的劍的重量再加以減輕,同時對一些技術原理及戰術意義進行深入研究,並且在一些歐洲國家經常開展競賽活動。擊劍運動由此逐漸成為國際性的體育競賽項目,並最早成為奧林匹克大家庭中的一員。
奧運會競賽規則
重劍是完全的刺擊武器。只有劍尖擊中有效,劍身橫擊無效。擊中有效部位包括全身即:軀幹、四肢,以及面罩。它較花劍重,劍身也硬。與花劍及佩劍不同,重劍的每次擊中都有效。若雙方在相隔不到40毫秒(即1/25秒)內相互擊中,雙方各得一分,裁判器應同時顯紅色和綠色信號。超過50毫秒(1/20秒)裁判器只顯示一次擊中信號(紅色或綠色)。賽制
擊劍比賽分為個人賽、團體賽。個人賽採用小組循環制和直接淘汰制,團體賽直接採用單敗淘汰賽制。
直接淘汰賽的每一場比賽方法採用每盤擊中15劍,比賽時間為9分鐘。每盤分為3局,每局3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一名運動員擊中15劍或者9分鐘規定時間全部用完,擊中劍數多的運動員獲勝。若在規定時間結束時出現平分,則需加賽1分鐘。加賽中,擊中第一劍的運動員獲勝。加賽前,運動員必須進行抽籤,若平分情況持續至加時賽結束,則抽中優勝權的運動員獲勝。
團體賽每隊4名隊員,3人參加團體對抗,一名隊員作為替補。每場3分鐘打5劍,共9場。先得45分的隊獲勝。如果有的運動員在規定的3分鐘內沒有刺中對方5劍,這一隊的下一名運動員接著比賽往下打,可以打到他那場應該打到的分數,即:第一場到5分,第二場到10分,第三場到15分……一直打到取得45分,結束比賽。
犯規與處罰
特殊情況下的直接得分。當某一運動員超出劍道的邊線時裁判員叫停。如果出界運動員是在連續交鋒中被擊中,這一擊中有效。當一名運動員的雙腳完全超出劍道的端線,將被罰擊中一劍。
擊劍比賽的判罰分為:黃牌警告、紅牌處罰一劍、黑牌開除比賽三種。相對應的處罰的類型也分為四類:第一類:黃牌警告;第二類:紅牌被罰劍;第三類:初犯被罰紅牌,同時在同一場比賽中又犯了同類型的錯誤將被罰黑牌(開除出分項賽);第四類:直接被罰黑牌(可根據情況開除出分項比賽或整個比賽大會,並被停止參加兩次比賽)。
黃牌警告後,重犯同一錯誤,也會被罰擊中一劍。像在佩劍中的衝撞、花劍中故意做身體接觸、重劍中推擠對手也屬於故意身體接觸行為,都會被罰擊中一劍。轉身背向對手、劍尖在場地上非法拖劃或者用不持劍手遮蓋有效部位避免被擊中都是犯規行為。第一次給以黃牌警告,如果再犯,將出示紅牌判罰被對方擊中一劍。對那些更為嚴重的犯規,比如報復與粗暴衝撞以及與對手串通舞弊,將會直接出示黑牌驅逐出場。
比賽器材
重劍:劍長110厘米,重量不超過770克。劍身為鋼製,長為90厘米,橫斷面為三棱形,彎曲角度最大為1厘米。劍頭直徑約為8毫米,長度為1.5厘米左右。
第29屆奧運會擊劍項目比賽時間及場館
第29屆奧運會擊劍比賽將於2008年8月9日~17日在北京的奧林匹克公園國家會議中心擊劍館舉行。(來源: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場館名稱:國家會議中心擊劍館
地點:奧林匹克公園(國家會議中心內)
場地類型:臨建比賽場館
奧運會期間的用途:擊劍、現代五項的擊劍和氣手槍
殘奧會期間的用途:硬地滾球、輪椅擊劍
建築面積(㎡):56000
固定座位數:無
臨時座位數:5900個
建設開工時間:2005年4月28日
歷屆冠軍
奧運會年份 大項 小項 性別 獎牌 國家/地區 英文姓名 中文姓名
2004年雅典夏奧會 擊劍 重劍 女子 金牌 匈牙利 Timea Nagy 納吉
2004年雅典夏奧會 擊劍 重劍 女子 銀牌 法國 Laura Flessel-Colovic弗萊塞
2004年雅典夏奧會 擊劍 重劍 女子 銅牌 法國 Maureen Nisima 尼西瑪
歷史名人
伊倫娜-埃列克 (ILONA ELEK) (擊劍 匈牙利)
擊劍老兵
生日:1907年5月17日
出生地:1988年7月24日
國籍: 匈牙利
項目: 擊劍
參加奧運會時間:
1936年德國柏林夏季奧運會
1948年英國倫敦夏季奧運會
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夏季奧運會
奧運成績:
金牌2 枚
銀牌1 枚
其他成績:
世界錦標賽
金牌6枚1937年1951年1952年1953年1954年1955年
銀牌4枚1937年1948年1951年1954年
銅牌2枚1955年1956年
伊倫娜-埃列克第一次參加奧運會時已經29歲,在1936年德國柏林夏季奧運會上,她參加了花劍比賽。決賽中,她擊敗了過去兩屆奧運會冠軍成功問鼎金牌。接下來的兩屆奧運會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原因被迫取消了,等到1948年英國倫敦奧運會開幕時,已經距離上次奧運會有12年。在這屆奧運會上,埃列克是兩位柏林奧運會的衛冕成功的金牌運動員之一。能在中斷十二年後再次登上奧運金牌的領獎台本身就是非常了不起。但更有戲劇性的是在倒數第二輪中,她先以0-2落後,隨後連得4分,成功實現逆轉。1952年,伊倫娜再次參加了芬蘭赫爾辛基的夏季奧運會,儘管已經45歲了,但她仍然連贏20回合,只是在最後的決賽中以3-4不敵對手,取得一枚銀牌。
觀賽禮儀
擊劍比賽和任何體育競賽一樣,都是需要運動員與觀眾進行互動的競賽項目。觀眾良好的行為舉止,不但有利於順暢地觀看比賽,而且有助於運動員在場上保持良好的比賽情緒。(1)觀眾進入和退出場地時要有序,一般要提前到達場地,這是對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最起碼的尊重。
(2)玻璃瓶、易拉罐飲料都是不允許帶進場地的,只允許帶軟包裝飲料進入場館。退場時,垃圾要用方便袋或者紙袋自行帶出。
(3)比賽場內禁止吸菸。
(4)在比賽開始時,一定要保持安靜,不要吃東西或互相聊天、大聲喧譁。
(5)不能在擊劍場館內使用閃光燈。
(6)手機要關機或設定在振動或靜音狀態。
(7)運動員發揮得好,觀眾要鼓掌;發揮得不好,也要給予運動員支持和鼓勵,不能喝倒彩。裁判員不僅是場上的執法官,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著比賽進行的節奏和氣氛。當雙方運動員交鋒結束,裁判員下達“停”的口令時,觀眾應保持安靜,傾聽裁判員的判罰之後,觀眾可為雙方運動員鼓掌加油。當裁判員下達實戰開始口令時觀眾應保持安靜,使運動員能聽清裁判員下達的每一個口令,以免影響比賽的正常進行。
(8)比賽結束後,為優勝者頒發獎牌同時演奏其國歌,這時觀眾應全體起立並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