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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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奉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8號),設立奉化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發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巨觀調控、物價工作和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對外繼續保留奉化市物價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劃入和新增的職責
1.劃入原市貿易局煤炭經營行業管理職責;
2.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的職責。
3.增加發展海洋經濟、象山港區域保護和利用的職責。
4.增加負責牽頭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衛星城市和中心鎮改革的職責。
5.增加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職責。
6.增加統籌推進“六個加快”工作的職責。
7.增加牽頭對口援建工作的職責。
8.增加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寧波市政府下放的具體實施事項。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寧波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管理的職責。
2.加強現代服務業發展和管理的職責。
3.加強能源管理相關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規劃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發展規劃體系;負責規劃、計畫的制定、組織審核、評估和調整等綜合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區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銜接平衡產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等總體規劃、區域規劃與專項規劃之間的關係;綜合協調城市化推進工作。
(二)負責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目標和政策,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推進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統籌發展;組織編制國土整治、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規劃,並綜合協調實施中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年度計畫。
(三)研究分析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負責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全市運用財政、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企業債券發行計畫的申報和監督;負責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及引導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提出年度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和重點;負責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開放體制改革和建設;組織綜合性改革試點;承擔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寧波市政府規定的具體實施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衛星城市、中心鎮的改革和發展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制定投資和建設領域的重大政策措施,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報批和綜合管理;研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項目儲備庫,研究提出綜合平衡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使用意見;加強和改進對各類民間投資的巨觀調控;牽頭擬訂空間布局規劃、資源合理利用方案和行業準入標準等;負責工程造價、諮詢、評估業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招投標政策及規章制度,並對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進行監督管理。
(六)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海洋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協調海洋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牽頭組織海洋經濟重大活動;組織協調涉海有關規劃項目,推動陸海聯動和區域合作;組織編制全市產業集聚區發展總體規劃,綜合協調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
(七)綜合管理全市重點工程和實事工程;負責重點項目前期工作以及實施中的協調、服務、監督;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負責重點工程和實事工程考核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管理工作;負責安排和上報外資投資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組織提出全市重大對外招商項目並參與對外招商洽談;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外商併購境內企業項目。
(九)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歸口管理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應對氣候變化方案和政策措施,協調推進低碳經濟發展;參與編制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生態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管理、推廣和綜合利用。
(十)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參與擬訂有關改革政策;負責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人口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規劃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等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十一)負責綜合協調和推進服務業發展。負責全市服務業戰略規劃編制、計畫制訂、政策研究、項目實施和目標考核;綜合分析服務業發展形勢,監預測服務業發展動態和趨勢,綜合協調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主要農產品的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的目標及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全市農業資源的綜合管理和農業區劃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產業發展戰略,擬訂綜合性政策並負責協調重大問題;負責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編制、計畫制定、專項實施和目標考核;組織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確定全市重大工業和高技術產業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各類開發區(園區)發展規劃編制和綜合平衡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綜合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安排交通、能源、工業、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綜合規劃全市沿海水域岸線,協調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石油(成品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油氣管道的規劃和管理;綜合協調全市供熱基礎設施的規劃和新材料、新能源的推廣套用。
(十五)研究提出居民消費價格調控目標建議;組織實施市場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制度;負責市場價格成本調查和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制定和調整屬於地方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負責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並依法處理違法行為;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價格認證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驗審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並研究擬訂相關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方案編制、物資籌措、儲備保障、基地建設等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對口援建工作銜接,銜接和落實援建資金,監督對口支援計畫實施進度,協調聯繫前方援建工作指揮部。
(十八)統籌推進“六個加快”工作;擬定相關政策措施,協調推進重點項目和任務,對各部門工作進展進行督查考核。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職 務:黨委書記、局長
姓 名:胡榮
工作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市重點辦、重大項目前期辦、能源辦、重點工程招標辦、經動辦、象山港辦、水辦。
職 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姓 名:滕傑君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綜合計畫、綜合經濟(農業、工業和外貿)及年度計畫編制及經濟社會監預測分析、規劃課題、信息研究、海洋經濟發展研究等工作。分管綜合發展科、發展改革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市象山港區域保護和利用辦公室、市東部區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 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姓 名:吳望星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體制改革、服務業、“六個加快”、公務用車改革、社會事業管理、市場資源配置、農村住房保險、衛星城市、中心鎮發展等工作。分管社會事業科、體制改革科、服務業辦公室、“六個加快”辦公室、公務用車改革辦公室。
職 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姓 名:徐天真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前期、投資諮詢、融資、散裝水泥管理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科(重點工程管理科)、行政審批科、項目前期科、散裝水泥辦公室、國開行合作辦、投資協會、投資諮詢公司。
職 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姓 名:張平達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重點工程招投標管理、安全生產、思想政治、精神文明、組織人事、幹部教育培訓、信訪、工會、群團、離退休幹部工作。分管局辦公室、重點工程招投標辦公室、機關黨總支、工會、婦委會。
職 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姓 名:朱丁山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收費管理、價格管理、價格檢查、價格認證工作。分管價格監測管理科、收費管理科、物價監督檢查分局、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辦公室、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辦公室、價格認證中心。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實施和考評工作;負責文秘、政務公開、督查、信息、檔案、財務、保密、信訪、宣傳、安全生產、電子政務,以及議(提)案辦理、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清理和彙編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考核獎懲、工資福利、退休、出國(境)報批等工作;指導局各部門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對外宣傳等信息引導工作;承擔局機關資產、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綜合發展科(市東部區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市象山港區域保護和利用辦公室、市水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制訂、實施和監督檢查全市國民經濟和一、二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綜合管理和銜接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監控,提出分析報告和對策建議;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生產力布局、重點區域發展、城市化建設、環境保護、信息產業、海洋經濟發展等戰略目標,以及運用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負責年度調查研究的課題計畫、資金安排、完成情況督查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各類專項的審批和實施;指導、協調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綜合開發等示範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農業產業化、循環農業示範項目的建設;牽頭協調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負責水資源的綜合管理和平衡;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協調推進低碳經濟發展;承擔東部區域發展、市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象山港區域保護和利用辦公室、水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重點工程管理科、市重點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重點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投資和建設領域重大方針和政策,負責全市重點工程、實事工程投資和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重點項目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投資總規模、投資導向以及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負責投資運行情況的監測和分析,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和評審,匯總編制市財政性建設資金計畫;負責市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獎勵辦法、重大設計變更、概算調整;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做好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協調、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市重點工程招投標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負責管理重點工程造價和工程諮詢評估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供需總量平衡;參與城鎮國有土地有償出讓工作。負責全市對口援建工作;承辦與省、寧波發展改革部門相對應的法律、規定的貫徹落實和執行督查工作;承擔市重點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重點工程招投標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項目前期科(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組織編制全市重大前期項目的規劃、計畫;負責前期項目的設計、概算等各環節管理,建立項目儲備庫並負責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制度,負責重大項目前期管理涉及部門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重大項目前期管理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
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及規章等相關規定,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審批標準和規則;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投資項目聯合辦理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
(六)社會事業科(市重大能源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就業、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社會保障和社區建設等方面的政策及有關重大問題;參與研究制訂全市勞動保障、收入分配、科技、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的配套政策;牽頭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服務業、貿易業、物流業等相關規劃並組織評審、評估和考核;研究提出培育物流業市場主體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重要的商品市場、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牽頭搞好煤炭等資源市場的專項管理;負責煤炭經營行業管理;負責做好全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及減免稅項目的上報銜接工作;負責做好相關重要農產品進口計畫的申報和銜接工作;牽頭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監督分析能源產業狀況;負責企業債券發行計畫的上下銜接;負責重大能源項目的前期工作及向上銜接工作;指導全市能源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中介機構行業管理。
(七)體制改革科(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市“六個加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參與制訂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制訂和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檢查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及時反映改革工作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的綜合管理;參與制訂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參與研究、協調、指導經濟管理體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推進衛星城市、中心鎮、小城鎮改革試點;了解掌握改革動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總結改革經驗教訓;負責統籌推進“六個加快”工作,牽頭做好計畫制訂、工作推進,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承擔市“六個加快”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寧波市政府規定的具體實施事項;承擔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
(八)收費管理科(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辦公室)
貫徹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定期驗審制度;制定和核定各類培訓班辦班的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貫徹和實施公證性、代理性、信息技術服務性等中介服務的收費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與經濟和社會發展關係密切的並帶有強制性、壟斷性的各類交易市場、車輛調度、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承擔清理亂收費工作,協調全市收費爭議。
(九)價格監測管理科(市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年度居民消費價格調控目標建議,編制政府年度調價計畫;貫徹落實市場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報告制度,並及時公布有關信息;組織開展市場價格成本調查和定價成本監審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的價格決策聽證制度;負責制定和調整屬於地方政府管理的資源性產品、城市公共運輸、保障性住房等價格,指導和規範商品生產、經營企業和經營性服務行業的價格行為;組織開展全市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協調商品價格爭議;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組織開展價格公共服務、價格認證等工作;承擔市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直屬機構

物價監督檢查分局
宣傳貫徹國家的價格、收費方針、政策和價格收費法律法規;依據相關價格和收費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全市各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經營者貫徹執行價格、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規範價格和收費行為;辦理有關價格、收費問題的舉報、投訴及諮詢;指導和監督各鎮、街道價格監督服務站組織開展日常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奉化市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物價監督檢查分局專項行政編制1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科(股)級領導職數14名(含物價監督檢查分局4名)。

其他事項

將散裝水泥管理、推廣和綜合利用的職責交由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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