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一、中心管理機構
中心的管理機構為奉化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為市政府派出正科(局)級行政機構,代表本級政府對行政審批及相關服務活動履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職能。下設綜合科、業務科、督查科。
二、服務宗旨
依法、便民、高效
三、中心發展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紮實推進幹部隊伍作風建設,營造便民、高效的發展軟環境,深入有效地打造“有限政府”、“責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2008年3月,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行政機關內設機構行政審批職能歸併工作。實現了在機構、人員、職數“三個不增加”前提下,改革現行行政機關行政審批的運作模式,調整了市級部門內設機構的職能,撤併或掛牌設立行政審批科,統一進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為實現審批與監管分離、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效能型政府奠定了基礎。目前暫時受辦公場地限制,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了分部和七個(交警、邊防、農機、水利、菸草、民政、勞動)分中心。本部現受理財政稅務、建設(包括房管)、公安(包括消防)、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環境保護、氣象、衛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以及綜合視窗的行政許可和非許可事項;分部受理海洋與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交通、國土資源、發展和改革、農林、經濟發展、規劃的行政許可和非許可事項。
行政服務中心積極推進網上審批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設進程。2007年底開始建設網上行政審批系統,2008年10月,網上行政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成運行,標誌著我市行政效能建設邁上了一個新台階。
主要職能
(一)統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會同法制等相關部門做好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運作制度改革,審定政府各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制定的行政審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流程。
(二)研究總結行政審批服務的新情況、新經驗,創新行政服務方式和工作機制,提高行政服務效能和質量。
(三)制定和實施行政服務中心及其分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進行監督檢查。
(四)為行政服務中心各辦事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工作提供服務,保障集中受理、辦理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有序高效運作。
(五)按照精簡、效能原則,依法制定並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辦理或者聯合辦理、集中辦理運作程式。
(六)對政府各部門、法律法規受權的組織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辦事視窗和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同時負責做好進駐視窗及其工作人員的確認和服務技能的培訓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受理並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辦事視窗及其工作人員的評議、投訴。
(八)指導下級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協調涉及跨區域的行政審批相關事項。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承擔日常政務和有關事物的聯絡;參與公文處理,負責收發、機要、保密、文印等工作;使用和管理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的印章;負責對上級來文(含電子郵件)提出擬辦建議,處理各級各部門的來文抄件;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整理和信息、新聞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車輛調度物品採購、設施維修等工作;管理機關的人事、工資、檔案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衛生、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指導各視窗做好各項業務工作;負責參與聯辦事項的聯合踏勘,組織、協調各視窗單位之間的業務銜接;負責做好收退件的覆核工作;督促職能部門及時辦理上報事項的手續;整理各視窗的上報表格,並做好統計、歸檔工作;負責服務項目、辦事程式、運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釋工作及諮詢服務;負責掌握各視窗服務項目的執行情況,對重大、特殊事項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督查科
督促檢查集中受理、辦理的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和承諾件及聯辦件辦結時間的檢查驗收工作;督促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督促檢查重大事項的辦理情況;負責各視窗及其工作人員的月度、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日常考勤工作;受理、調處服務對象在審批服務過程中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