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奉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8號),設立奉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負責調節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牌子。
職責調整
劃入和新增的職責1.將原市經濟發展局的職責和市科學技術局的信息產業和信息化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將原市貿易局的民爆物品相關監督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增加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職責。
4.增加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寧波市政府下放的具體實施事項。
1.將原市經濟發展局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管理工作職責劃給市對外經濟發展招商局。
2.將原市經濟發展局統籌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3.將原市經濟發展局指導廣告業發展的職責劃給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化分局。
4.取消國務院、省政府、寧波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1.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重點優勢產業轉型升級。
2.加強節能降耗綜合協調與監管。
3.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
4.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指導和監管。
5.加強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寧波市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本市相關政策;負責推進全市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指導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和產業集群;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引導,調節日常經濟運行;提出並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目標、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行業龍頭、重點骨幹企業和總部經濟的政策措施;負責救災物資應急生產有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電力運行管理;監測電力運行狀況,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有關問題;綜合協調全市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相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受理節能產品認定;負責全市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推進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研究和規劃工業經濟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導向目錄;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工業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培育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企業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含利用外資)項目;負責上級政府財政有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督查工作;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負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和再創新;推動軍民結合產業發展。
(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工業設計與創意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引導企業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工業設計產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市場拓展和合作交流;負責推進企業開展技術引進、國際化經營;協調推進“品牌、標準、專利”建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交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相關政策,協調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產業信息發布和相關行業準入許可事項。
(六)負責系統整合、統籌推進智慧城市相關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協調推進智慧城市相關重大套用系統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擬訂全市信息化工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工業化促進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的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建設;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按照許可權規定,統籌規劃與管理全市信息網路基礎設施與公共信息服務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指導通信行業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和推動電子商務和社會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承擔網際網路行業屬地管理相關職能。
(七)協調、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扶持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負責國家、省和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項目工作;指導企業現代管理和管理創新;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民爆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管工作;指導和管理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八)擬訂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企業經營管理、技術人員素質提升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培訓工作。
(九)承擔全市國內經濟合作有關方面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8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提議案辦理、辦公自動化、電子政務、資產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負責重要工作的檢查督辦;負責黨建、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綜合普法、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和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
經濟運行科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發展規劃、年度工業運行計畫;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及產業發展態勢,做好工業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協調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起草並實施推進工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牽頭做好行業龍頭、重點骨幹企業和總部經濟培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救災物資應急生產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承擔市加快推進產業升級協調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資源能源科擬訂並組織實施資源、能源、電力行業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落實差別電價等產業政策;指導工業企業開展節能降耗工作;開展節能宣傳、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受理節能產品認定等工作,指導推廣清潔生產、工業循環經濟、能源審計等工作;負責工業節水,參與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範項目的規劃實施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認定管理;負責建立落後產能退出機制並組織實施;依法行使全市電力行政和電力行業管理職能,承擔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日常工作,參與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市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
行政審批科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含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核准、備案;負責辦理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和國產設備抵免稅確認相關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技術中心培育、認定、評價、申報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指導工業領域的產學研聯工作;組織開展企業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推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先進制造業產業基地和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工業設計與創意產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業設計與創意產業專項資金項目;參與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和論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中小企業科指導、推進、協調政府服務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和產業集群;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扶持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負責全市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行業協會;負責國家、省和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項目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軍民結合產業相關工作;負責民爆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管工作;參與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人才工作科參與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擬訂並組織實施培訓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國際合作培訓與交流;指導和推進企業管理創新,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指導和培育企業管理諮詢、培訓等中介服務機構,認定企業管理諮詢資質;負責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承辦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
信息化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信息化運行計畫,負責起草並實施推進信息化發展的地方性政策;負責全市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推進工作;組織推進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工業化促進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和發展電子商務工作,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做好信息化試點與示範工作;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監管重大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擬訂全市智慧城市(信息化)發展戰略、年度計畫和報告;承擔市加快創建智慧城市專項協調辦公室相關工作。
經濟合作科負責全市國內經濟合作工作,做好寧波市外國內招商引資的統計、考核工作;牽頭組織協調本地企業參與西部大開發、山海協作、接軌上海等區域經濟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拓展國內市場;協助做好外地有關經濟合作代表團的項目洽談組織和相關的來訪接待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科(股)級領導職數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