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萬柏林區疾控中心

貫徹黨和國家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衛生防疫事業發展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檢查、落實。負責全區的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監測、健康教育及科研培訓等項工作,是全區的衛生防病業務技術指導中心。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

《公共衛生管理條例》

《公共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預防性衛生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生活飲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

《預防用生物製品生產工藝管理辦法》

《山西省勞動衛生管理條例》

《兒童計畫免疫條例》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條例》

《山西省食品衛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收集、整理、歸納全站工作計畫、總結、起草和處理綜合性來往文書,審核發文,信息統計、文書處理、檔案、保密、接待、信訪、各種會議組織工作:負責全站職工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

(二)防疫科

職責:擔負著全區傳染病監督管理、地方病防治、性病愛滋病防治,流行病的防治管理,疫情監測,報告、統計及調查處理工作;兒童計畫免疫管理工作;醫院及托幼園所消毒管理工作等。

(三)監督一科

職責:負責迎澤大街以北的轄區內,負責食品、環境、職業、水質、化妝品、放射衛生的執法監督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調查及處理;核發衛生許可證,對有關食品、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體檢。宣傳食品衛生、營養知識,進行食品衛生評價,公布食品衛生情況。對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追查責任,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四)監督二科

職責:負責中片內食品、環境、職業、水質、化妝品、放射衛生的執法監督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調查及處理;核發衛生許可證,對有關食品、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體檢。宣傳食品衛生、營養知識。進行食品衛生評價,公開食品衛生情況。對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追查責任,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五)監督三科

職責:負責虎峪河以南轄區內食品、環境、職業、水質、化妝品、放射衛生的執法監督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調查及處理;核發衛生許可證對有關食品、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體檢。宣傳食品衛生、營養知識,進行食品衛生評價,公布食品衛生情況。對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追查責任,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六)督察科

職責:負責全區管轄範圍內的食品、公共衛生場所衛生的監督檢查,督查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的辦理情況。

(七)防癆科

職責:負責全區基層結核病防治工作,肺結核病人的發現、確診、登記、報告、轉診、治療與管理。對下轄各級結防機構和人員的疫情報告和管理情況進行核實、檢查、指導,對綜合醫院定期進行肺結核病病例編報、漏轉調查。開展結核病防治業務培訓和宣傳工作。協調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參於結核病防治工作。

(八)辦證室

職責:主要是配合監督科為從業人員搞好當年的體檢及辦理健康合格證和衛生許可證。負責收取體檢費並發給體檢表;從業人員體檢合格後由辦證室負責審核,同時辦理健康合格證。負責辦理食品及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衛生許可證,並按標準收取辦證各項費用。

(九)學校衛生科

職責:調查掌握全區大、中、國小的基本情況和學生生長發育狀況,研究兒童少年多發病、常見病的發病規律及成長的因素,提出改進措施。組織指導治療單位和學校醫、保健教師進行中小學生健康普查,開展衛生宣傳活動,培養學生衛生習慣,組織實施對各級學校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協助教育部門培訓,考核學校衛生人員和保健教師。對學生的常見病、多發病積極進行治療和矯治。

(十)健康教育科

職責:制定宣傳教育工作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專題工作計畫,負責編印不同形式的衛生宣傳材料,普及衛生科學知識。組織指導基層單位開展衛生宣傳工作,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教育、衛生諮詢、科普講座。

(十一)檢驗科

職責:與站內各業務科室密切協作,開展食品、公共場所衛生的監督監測,防病、滅病檢測,承擔省、市下達的科研任務,負責菌種、毒品、易燃品、劇毒藥品、精密儀器的管理。指導駐區醫療單位檢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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