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2012年2月1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並政辦發〔2012〕4號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加強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體制機制3部分。

基本信息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並政辦發〔2012〕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通知精神,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以下簡稱“兩個體系”)建設,經市政府同意,提出本實施意見。

一、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一)加強殘疾人社會救助。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殘疾人實行應保盡保和分類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戶多殘、老殘一體及學齡前殘疾兒童、在校殘疾學生和托養服務機構殘疾人等特殊困難家庭和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依條件實行臨時救助;城鄉流浪乞討生活無著殘疾人,給予及時救助。符合條件的城鄉殘疾人,納入醫療救助範圍,並逐步提高救助標準;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低收入殘疾家庭,納入城鄉保障性住房實施範圍和城鄉住房救助範圍;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城鎮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配租、配售,並在選擇房源、樓層等方面給予照顧;居住在棚戶區改造範圍內的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優先給予安置;農村貧困殘疾人無房戶、危房戶,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範圍並予以重點保障。全面實現殘疾學生免費義務教育,保證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和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殘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責任單位:民政局、財政局、住建委、房產局、教育局、殘聯等)
(二)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和各項待遇。符合條件的城鄉貧困殘疾人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規定給予政府補貼。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由市、縣政府按照6:4的負擔比例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市、縣政府按照6:4的負擔比例給予補貼。確保城鎮殘疾職工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報銷範圍;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經常服藥費用納入門診統籌或門診特殊病種費用支付範圍,按規定比例給予支付。符合救助條件的殘疾人,在城鎮醫保、新農合補償基礎上按規定由民政部門給予救助。逐步增加工傷保險職業康復項目。(責任單位:人社局、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殘聯等)
(三)提高殘疾人社會福利水平。對貧困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家居環境無障礙建設改造、寄宿型托養、日間照料、護理、居家服務給予政府補貼;享受低保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逐步實現免費適配。實施養育、康復、教育、就業、住房相配套的孤殘兒童綜合性福利政策,支持對0—6歲殘疾兒童免費實施搶救性康復,將殘疾人的康復救助和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納入政府為民辦的實事項目。加強精神病防治工作,改善精神病人福利機構基礎設施條件。落實殘疾人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殘疾人實行財產信託等保護措施。鼓勵從事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開辦方便殘疾人的優惠服務項目,減免貧困殘疾人家庭取暖費、燃氣費、衛生費、有線電視網路初裝費和收視費等基本生活費用。殘疾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掛號、繳費、化驗、取藥、住院等,各級醫療機構應當予以優先,免收普通掛號費和普通門診診療費。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和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家庭貧困證明就醫,公立醫院和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酌情減免有關醫療費用。殘疾人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時,憑《殘疾人證》優先購票、優先搭乘,其隨身必備輔助器具準予免費攜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運輸工具。殘疾人憑《殘疾人證》進入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美術館、展覽館、體育場館、文化活動中心、科技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體育場所和旅遊風景區,免收門票費;需要收取費用的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對殘疾人免費或優先開放。(責任單位:民政局、財政局、地稅局、交通運輸局、文廣新局、衛生局、城鄉管委、科技局、體育局、旅遊局、文物局、園林局、殘聯等)

二、加強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

(一)逐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託,發揮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特教機構、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殘疾人福利機構作用,形成社會化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全面開展康復醫療、功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和諮詢等康復服務。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康復醫學科室,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根據殘疾人康復服務需求設立康復室,開展康復訓練、家庭病床、轉診隨訪、親屬培訓和健康教育等服務。根據國家聾兒語訓、腦癱、智力殘疾、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專業康復機構建設標準和康復技術標準,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創辦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早期教育機構,推進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提高康復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運用遺傳性耳聾基因晶片開展聽力障礙殘疾人致聾基因篩查,為貧困殘疾人截癱者裝配假肢矯形器工作。(責任單位:衛生局、教育局、民政局、殘聯等)
(二)不斷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貫徹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加強特殊教育學校規劃和建設,“十二五”期間,小店區、萬柏林區和清徐縣各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學校。符合義務教育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和殘疾人子女就近就地入學,免費接受義務教育;異地就學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負責安排。以社區教育、送教上門等形式對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症、腦癱和多重殘疾等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舉辦專門招收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的康復教育學校。依託各類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福利機構和學前教育機構開展學前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康復。做好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轉移銜接服務。依託各類教育培訓和殘疾人集中就業機構掃除青壯年殘疾人文盲。加強殘疾人學前教育工作。鼓勵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學校(院)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多層次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一次性就業率相銜接和殘疾人職業培訓與就業服務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和資源配置。(責任單位: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殘聯等)
(三)促進殘疾人穩定就業。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全面落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安置殘疾人單位稅收優惠、殘疾人個體就業扶持等殘疾人就業促進保護政策,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制,加強市、縣(市、區)兩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管理,“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達標工作。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優先核發營業執照;從事飲食行業的,免收健康體檢費用;為社會提供勞務的,免徵營業稅;個人勞務所得按照相關規定減免個人所得稅。鼓勵和扶持殘疾人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組合從業。殘疾人自主創業的,由市、縣(市、區)政府按照6:4的負擔比例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給予創業補貼。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免費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引導支持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輔助性就業。開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導、服務工作。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殘疾人服務視窗和服務項目,免費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將殘疾人就業信息納入其中,實現資源共享。(責任單位:人社局、民政局、財政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衛生局、殘聯等)
(四)加強農村殘疾人扶貧服務。政府有關部門要將有勞動能力的農村貧困殘疾人納入扶貧開發體系,予以扶持。農村金融機構、各種社會化服務組織要加強殘疾人幫扶,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家庭副業等生產勞動,提供產前、產中、產後配套服務,幫助農村殘疾人獲得扶貧貼息貸款,保障農村殘疾人充分享受各項惠農政策和社會保障政策,推動農村貧困殘疾人扶貧開發政策與各項社會保障政策有效銜接。加強市、縣兩級殘疾人扶貧基地建設,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包、幫、帶、扶活動。各級財政要安排培訓經費,支持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貧困殘疾人進行生產實用技術培訓。(責任單位:扶貧辦、財政局、人社局、殘聯等)
(五)大力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2015年底前,建成市級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並按程式報批。各縣(市、區)至少要建成1個公辦或民辦公助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依託社區和社會民間機構建設日間照料站。基本建立以市級托養機構為示範、縣(市、區)托養服務機構為骨幹、鄉鎮(街道)和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居家安養服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為精神、智力殘疾人和其他各類重度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職業康復、輔助性就業和工療、農療、文化體育、心理疏導、娛樂等服務。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採取政府主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市場運作等形式,支持殘疾人居家安養。建立殘疾人托養護理補貼制度。(責任單位:發改委、城鄉規劃局、國土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編辦、衛生局、殘聯等)
(六)加快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積極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活動。嚴格執行國家無障礙建設標準,加快推進城市道路、公共建築、公交站台、居住區、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無障礙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加強已建成無障礙設施管理,防止擠占、壓占、損壞無障礙設施,方便有行動障礙人員出行。完善公共運輸無障礙設備,逐步對部分公共運輸營運線路上的公車輛進行無障礙改造。依法為殘疾人駕駛機動車提供便利,給予優惠;公共停車場為殘疾人設定專用停車位,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在公共停車場停車免收停車費。大力推進“殘疾人家庭無障礙”建設和服務工作,到2015年全市達到3000戶,每戶給予3000元政府補貼。積極推進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公共服務機構要為殘疾人提供語音提示、文字提示、盲文、手語等無障礙服務。電台、電視台要辦好殘疾人專題節目和手語新聞節目。影視作品和節目要加配字幕。加大無障礙宣傳,普及無障礙知識,增強無障礙意識。(責任單位:住建委、城鄉管委、城鄉規劃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文廣新局、園林局、殘聯等)
(七)發展殘疾人文化體育服務。培養優秀殘疾人文學藝術人才,扶持殘疾人文學藝術創作,定期開展殘疾人優秀文化藝術作品評選活動。市、縣兩級定期舉辦殘疾人運動會、特奧運動會和殘疾人藝術匯演。積極選拔推薦優秀殘疾人體育、文藝人才參加國際國內各項比賽。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專門協會、社區殘疾人組織要積極開展殘疾人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文化下鄉等政府重點文化體育工程要有為殘疾人服務的內容。圖書館、音樂廳、體育場館、民眾藝術館、文化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要為殘疾人參加文化體育活動提供便利。縣(市、區)圖書館要設立盲文和盲人有聲讀物閱覽室。(責任單位:文廣新局、體育局、殘聯等)
(八)健全殘疾人法律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以司法行政部門、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主導,有關部門、殘聯、社會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山西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山西省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和《太原市殘疾人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納入全市普法規劃,不斷增強全社會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健全殘疾人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責任單位:司法局、殘聯等)

三、完善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體制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市、區)政府要把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從“十二五”開始,將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重點工作列入政府和有關部門年度考核內容。市、縣(市、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實,確保取得實效。要突出重點,優先解決殘疾人基本生活、就學、就醫等迫切需求,縮小殘疾人社會保障服務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按照城鄉統籌發展要求完善農村殘疾人保障制度和服務設施,加快推進城鄉殘疾人社會保障一體化和服務均等化。(責任單位:市、縣兩級政府)
(二)完善政策法規。修訂《太原市殘疾人保障辦法》。研究制定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政策措施。將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托養、文化體育、綜合服務等專業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在立項、規劃和建設用地等方面優先安排,加大投入,重點扶持,並向農村地區傾斜。鼓勵各類民間組織、企業、個人和社會資本參與發展殘疾人服務業,在資金、場地、人才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強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托養、文化體育、社會工作等專門人才培養,落實殘疾人工作者特殊津補貼政策。(責任單位:發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國土局、文廣新局、衛生局、城鄉規劃局、體育局、法制辦、殘聯等)
(三)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大殘疾人事業經費投入,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通過預算安排、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捐贈資助等,多渠道籌集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經費,財政投入隨國民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逐步增加。在福利彩票、體育彩票銷售兩項公益彩票籌集的本級留成中,每年酌情安排公益助殘資金,專項用於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加大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經費統籌管理力度,完善監管機制。(責任單位:財政局、民政局、體育局、殘聯等)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各種宣傳資源和形式,大力宣傳黨和政府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加快推進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先進典型和新經驗、新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大力弘揚人道主義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培育良好的社會風尚,動員社會各界開展形式多樣的扶殘助殘活動。(責任單位:宣傳部、文明辦、殘聯等)
(五)發揮殘疾人組織作用。全市各級殘聯受政府委託,承辦管理殘疾人康復、就業、職業教育、維權、托養等服務,殘疾評估、鑑定核發第二代《殘疾人證》工作。要加強殘疾人口基礎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逐步實現與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管理信息平台數據交換、資源共享;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統計工作,開展殘疾人基本狀況動態監測,積極向政府反映殘疾人困難和需求,協助政府做好有關政策、規劃制定和行業管理工作;加強殘疾人基層組織規範化建設,落實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待遇和誤工補貼,充分發揮殘疾人專門協會的代表、服務、維權職能。(責任單位:殘聯等)
太原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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