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範;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九)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貫徹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全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四)組織協調衛生方面的國際和港澳台的合作交流與衛生援外工作;指導行業社團工作。
(十五)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十六)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機關各股室工作,收集、了解全市衛生工作情況,提供決策諮詢服務;負責全市衛生政策的綜合調研;組織全市衛生工作會議;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的記錄,編髮會議紀要;制定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起草局工作計畫要點和年終總結,編髮衛生簡報;負責文電處理、送閱材料、檔案管理及人民來信來訪的轉辦和督辦等工作;負責局發檔案,電報稿的審核和文印工作;負責局和黨組印章的管理和鑒印,以及全市各醫療衛生單位印章的制發;催查辦上級交辦、局領導批辦及下級衛生醫療單位的請示事項;負責來文來電的登記、分發;負責衛生報刊的征訂和日常的收發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與服務,局機關車輛使用管理,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和專業技術崗位的設定工作,承辦市屬衛生單位幹部管理、職工調配、招工、轉業幹部、退伍軍人的安置、幹部任(聘)用和後備選拔、考察了解;協同有關部門搞好基層領導班子建設;負責衛生人才引進和專業技術合理調配及各級各類醫學院校畢業生的分配、轉正定級、定職工作;組織全市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考試,聘用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推薦工作;負責全市衛生醫療單位勞動工資、福利待遇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醫療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和辭退等項工作;負責全市衛生醫療單位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醫療單位的幹部職工退休報批工作;負責編報全市衛生系統的幹部年報工作。
(三)計畫財務審計股
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並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和管理方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和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衛生醫療單位財務審計和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醫療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以及醫療衛生收費、物價管理及檢查工作; 負責所屬單位財會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財務預決算及機關經費收支核算等工作;承擔全市衛生事業統計,年度計畫、收支、經營活動、資產、基建、負債和損益及幹部離任的審計和信息諮詢工作。
(四)衛生監督股
依法綜合實施全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依法對全市的食品、職業衛生、學校、環境、放射、公共場所和化學保健品衛生實施衛生監督;依法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母嬰保健機構及傳染病防治的監督工作;負責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衛生行風整治,文明行業創建和衛生人員行為規範稽查工作。
(五)醫政防保股(中醫管理股、市獻血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實施醫療技術執業標準、醫療機構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執業許可和業務技術指導,協調組織醫療事故鑑定工作;推行初級衛生保健和農村醫療制度改革;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事件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救護;制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全市衛生技術人員的繼續醫學教育、執業考試、登記、註冊和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以及醫學科技成果鑑定、推廣及套用;制定全市中醫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無償獻血工作,負責血液質量管理;擬定重大傳染病和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防治規劃、規章制度、預防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疾病監測控制工作,完善疫情上報、分析制度;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及時制定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組織實施計畫免疫和健康教育;負責制定血吸蟲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規劃開督促執行;對全市防保機構的工作進行指導;制定全市婦幼衛生和優生優育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對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主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組織安排徵兵體檢工作。
制定全市中醫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對全市中醫院、綜合性醫院中醫科的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實施中醫醫療、教學和科研發展計畫以及科技成果推廣套用;負責中醫院的等級評審,組織開展中醫學學術交流、合作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六)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制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計畫、組織開展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管理和民眾性社會衛生監督活動;負責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組織實施農村改水、改廁,開展除四害活動,改善環境衛生條件;承擔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其 他
(一)市紅十字會辦公室
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完善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普及,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活動;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完成市人民政府的委託事宜。
市紅十字會辦公室依據上級檔案精神,定事業編制6名,根據市紅十字會辦公室的職能,其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
(二)市初級衛生保健辦公室
負責全市初保工作的綜合管理、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督工作。具體負責擬定初級衛生保健的相關政策、措施、規劃和工作方案;定期向市政府及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報告工作及提出建議處理初級衛生保健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初級衛生保健辦公室為股級編制,定事業編制5名。根據市初級衛生保健辦公室的職能,其人員按國家公務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