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盛年改定新律

書籍出處

《天盛年改定新律》
西夏法典。

內容提要

西夏仁宗李仁孝天盛年間(1149~1169)改訂以前舊律而成。全書原為二十章,今第十六章已佚,存十九章,計一千四百六十條。1909年,沙俄軍官科茲洛夫自中國黑水城遺址(在今內蒙古額濟納旗)掠去,現藏蘇聯科學院東方學研究所列寧格勒分所,全文至今尚未披露。其中第一章首列十惡大罪: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亂倫。第十章為“司次行文門”,分等詳列西夏官衙軍府州縣堡塞品次:上司有中書、樞密;次等司有殿前司、御吏、中興府、三司、功德司、大都督府、宣徽院、內宿司、閣門司、西涼府等;中等司有大恆歷司、都轉運司、陳告司、都磨勘司、審刑司、群牧司、農田司、受納司、邊境監軍司、鳴沙軍、醫人院、華陽縣、涇原縣等;下等司有行宮司、舉薦司、馬院司、西院經略使、沙川經略史、定遠縣、靈武郡、甘州城司、肅沙沙州、黑水等;末等司有刻字司、造案司、金工司、織絹院、番漢樂人院、鐵工院、木工院、造紙院、磚瓦院、出車院、宣德堡、訛泥寨、夏州、綏州等;此外尚有不入各司者:納言處、秘書監、番漢大學院等。參與修訂新律者共二十三人,包括蕃人(党項人)和漢人,以北王嵬名代為總監修。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