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設定正科級機構9個,分別為辦公室、稅政科、收入核算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第三稅務所、第四稅務所。
機構設定及職能
(1)辦公室擬訂分局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衛、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承擔分局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分局政策法規、財務管理等有關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分局徵收管理、進出口稅收管理等有關工作。
(3)收入核算科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4)人事教育科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科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分局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負責分局的黨建、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負責分局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分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分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6)第一稅務所
(7)第二稅務所
(8)第三稅務所
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第三稅務所負責稅源管理工作。
(9)第四稅務所
負責分局納稅評估等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