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縣國家稅務局

大邑縣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主要負責全縣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

機構簡介

大邑縣國稅局於1994年9月國、地稅分設組建。現有內設機構13個,其中:機關科室9個,稅務分局2個,直屬機構(稽查局)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1個。主要負責全縣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全局共有在職幹部職工109人,退休人員34人。在職幹部中,中共黨員71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幹部共 103人,占全局總人數的94%,其中研究生4人;局領導班子成員4人,平均年齡 45歲;科級領導幹部24人,一般幹部81人,全局幹部平均年齡41歲。

機構榮譽

全局各單位共創建成1個省級青年文明號, 2個省局級文明單位, 5個市局級優質服務視窗, 2個縣級文明單位示範視窗,縣局已創建成為“省級最佳文明單位”、“省級巾幗文明崗”。全局有50餘人次分別榮獲了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市國稅局,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頒發的先進榮譽獎項,湧現出了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個人朱明禮、成都市勞動模範伍柯松、成都市“三八”紅旗手劉淑靜、國家稅務總局抗震救災三等功獲得者都斌等先進個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根據本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縣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它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局及其工作人員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稅收法制建設。
六、負責本縣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和計畫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局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負責本局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本局的紀檢、監察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負責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成都市國家稅務局和縣委、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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