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十三)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根據中共西寧市委、西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寧市大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發〔2009〕26號)、中共西寧市委、西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西寧市市縣(區)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寧發〔2009〕21號)和西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政府機構改革“三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寧編委發[2010]8號),設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信訪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外事辦公室),為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增加指導、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起草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收集、反饋縣內外重要信息,為縣政府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六)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重要信訪事項的辦理和落實,負責處理民眾集體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承擔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七)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八)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落實情況。
(九)負責縣政府信息系統和政府機關辦公自動化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受縣政府領導同志委託,辦理涉及縣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監督和負責縣政府所屬部門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外事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防震減災工作。
(十三)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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