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農[秦漢時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

大農[秦漢時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秦 1.即大司農,秦漢時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後逐漸演變為專掌國家倉廩或勸課農桑之官。本名治粟內史﹐漢景帝後元年(前143)﹐更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為大司農。新莽時稱羲和﹐後又改為納言﹐東漢時復稱大司農。從西漢到東漢﹐或簡稱為官名。秦置治粟內史。西漢沿置,為九卿之一。景帝後元年(前143),改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再改為大司農。掌錢穀,為國家財政長官,與管理皇帝私財的少府並列。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及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共六十五長、丞。王莽改大司農為羲和,又改為納言。東漢復原名,職掌如舊,僅將鹽鐵劃歸郡國管理。漢末以後,財政收支劃歸尚書的度支,各種理財之官,陸續出現,大司農的職權縮小。據記載﹐西漢時大司農每年從百姓賦斂所得達四十餘萬萬錢。凡百官俸祿﹑軍費和工程造作等用度﹐都由它支付。另外﹐它還管理一些官營的農業和手工業。分布於各地的官田﹐其中有些便由大司農派人耕種﹔官營的煮鹽和冶鐵也都歸大司農主管。武帝時設定平準﹑均輸﹐這類官府商業也歸大司農經管(見兩漢均輸﹑兩漢平準)。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大農 :

dà nónɡ

歷史沿革

魏初設大農,文帝(曹丕)黃初二年(221年)改稱大司農,蜀、吳亦各有大司農。兩漢時大司農掌管租稅、錢穀、鹽鐵和國家財政收支,而到了三國時期,由於權力的分散則只能負責這些物資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司農秩為中二千石﹐下面有兩丞。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藉田五令﹑丞﹐還有斡官﹑鐵市兩長﹑丞。郡國的都倉﹑農監﹑都水也屬大司農。

東漢

東漢時大司農下的屬官僅有太倉﹑平準﹑官三令﹑丞﹐其餘都被省減﹐或改隸於郡國。大司農成為單純的中央財政主管長官。

魏晉以後

魏晉以後﹐大司農之權為度支尚書所奪﹐逐漸變成不管財政﹑會計﹐主要掌國家倉廩之官﹐稱司農卿。唐﹑宋沿襲。元代大司農又改掌勸課農桑﹑水利﹑救荒等事。明初廢。原國家倉廩諸事務﹐明﹑清全轉歸戶部各屬官管理。但因明清兩代以戶部掌漕糧田賦,故又把戶部尚書稱為大司農。例如:明 王鐸《送袁環中(袁可立子)郎中奉使寧遠餉軍序》:“朝廷命大農歲轉輸二百萬金錢,積之飽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