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大豐市人民法院始建於1942年,前期為台北縣司法科,1949年7月更名成立台北縣人民法院,1951年8月更名為大豐縣人民法院,1996年8月更名為大豐市人民法院。全院現有在職幹警150人,聘用制人員77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7.6%,其中碩士26人,占總人數的17.3%,法院隊伍呈現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大豐市人民法院設有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並設有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行政裝備科、司法鑑定科、司法警察大隊等綜合部門,下轄劉莊、三龍、南陽、西團、大豐港、經濟開發區六個人民法庭,總計22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大豐法院緊緊圍繞“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堅持主動融入依法治市時代主題、主動融入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主動融入黨委政府各項中心工作,立足和依託於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積極發揮法院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引領者、推動者、參與者、保障者”作用,為切實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為全面推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多年來,該院不斷深入改革創新,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國法院的前列。該院通過積極搭建違法信息互動平台、聯席會議等互通渠道,切實深化平安月報、調查報告、法院專報、司法建議“四大平台”,不斷延伸法院促進法治建設的職能空間。並堅持從理念更新入手,大力弘揚“公鑄法魂、廉樹法威、誠展法韻、勤顯法效”的大豐法院精神,以夯實法官服務法治政府建設能力基礎為著力點,擴大法院文化的影響力,培養幹警與時俱進的職業風範,推動法官切實找準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征程中的職業擔當。
所獲榮譽
大豐市人民法院工作突出,先後被江蘇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表彰為“全省廉政文化建設示範點”,被江蘇省高院表彰為“省人民滿意法院”、“省文明法院”、“全省法院訴訟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示範單位”、“全省優秀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兩次,集體一等功一次,被鹽城市委市政府表彰為“法治鹽城示範單位”、“法治鹽城建設先進單位”,被鹽城市委政法委表彰為“公正執法先進單位”、“ 公正執法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