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派

大眾派,被認為是伊斯蘭教的正統派。人數約占全世界穆斯林的85%以上。

簡介

大眾派,被認為是伊斯蘭教的正統派。人數約占全世界穆斯林的85%以上。

歷史

穆罕默德去世後,因哈里發繼承權問題,伊斯蘭教內部開始分裂,出現哈瓦利吉派什葉派穆爾吉埃派等政治宗教派別。在長期的政治鬥爭和教義爭論中,大多數宗教學者強調穆斯林社團的歷史傳統,除《古蘭經》外,還重視聖訓的宗教權威。大約至10世紀下半葉,穆斯林的主流派開始自稱為遵奉遜奈的人們,即遜尼派,以區別於其他少數派。他們承認最初的四位哈里發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繼承人,稱“正統哈里發”。由穆罕默德建立的穆斯林社團,被視為真主在大地上的世俗領域,政治領導權不是真主的啟示,而是穆斯林世界占優勢的政治現實決定的。雖然該派要求哈里發必須是麥加的古來什部落成員,但主張效忠事實上的政治權威。只要能實施伊斯蘭教法和發展伊斯蘭教,即使是外族的哈里發或蘇丹也予以承認。該派與其他派別在執掌宗教和政治權力方面的區別,即使在13世紀哈里發制度終結之後仍保持不變。其正統特徵在於強調穆斯林社團大多數人的觀點和習慣,並能融合歷史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各種不同觀點和習俗。

演變

該派在長期演變中,發展了古蘭學聖訓學教法學教義學等宗教學科,在此基礎上建立宗教義務、教義信仰、教法規範和倫理準則,形成權威的宗教體制。古蘭學以《古蘭經》注釋為主,在遵從經文字面意義的基礎上,出現泰伯里《古蘭經注釋大全》、拜達維《啟示光輝和經義奧秘》等經注典範。聖訓學強調穆罕默德言行解釋天啟的指導意義以及對穆斯林言行的約束力,以布哈里等聖訓學家編纂的六大聖訓集為“真實的”聖訓記錄,作為僅次於《古蘭經》的重要經典。同時,在教法學方面,由8世紀的地方教法學派、意見派與聖訓派的爭論,至9世紀沙斐儀提出系統的法源理論體系,形成同為正統而略有差異的哈乃斐、馬立克、沙斐儀和罕百勒四個學派,統稱為四大教法學派,得到歷代統治者和各地穆斯林的支持。教義學始自早期的教派鬥爭,而後正統派在與穆爾太齊賴派等的激烈論爭中,於10世紀出現以調和啟示和理性為特色的艾什爾里教義學,進一步闡明真主的本體和德性、《古蘭經》的無始性、前定與意志自由等問題,為正統教義學奠定理論基礎。繼而由安薩里引入蘇非神秘主義,完善並確立了伊斯蘭教義學的最終模式。安薩里以後,該派宗教學者逐漸與蘇非派妥協。正統學者詮釋的教法和教義,限制了蘇非實踐中的極端傾向,蘇非神秘主義卻為正統信仰注入新的活力。接受正統教義的蘇非派,繼續發展其修持道路和活動方式,後來興起的蘇非教團蔓延到整個伊斯蘭世界,形成影響廣泛的民間信仰體系。該派在堅持基本信仰和義務同一性的同時,允許地方和民間差異的多樣性存在,使其能在20世紀包容除伊朗及伊拉克、葉門等部分地區外的大多數穆斯林。中國穆斯林絕大多數屬於該派,並遵奉哈乃斐學派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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