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國民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二)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制定全縣工業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組織實施工業發展戰略;管理全縣工貿經濟社團;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發展。
(三)組織實施工貿經濟方面的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四)制訂並組織實施輕紡、電力、冶金、建材、煤炭、機械、化工、醫藥、電子、汽車更新、流通和飲食服務業等行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舊貨流通、實物租賃、拍賣業;負責典當業的監督與管理;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
(五)根據國家確定的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規劃和公布的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實施項目的管理和監督,納入全縣投資總體計畫;貫徹執行國家利用外資有關政策,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工作,抓好國家制訂的工商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實施與監督;提出工商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並實行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拓展國際市場。
(六)研究並組織實施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指導發展連鎖經營、物流業、電子商務等現代行銷方式工作,擬定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政策;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負責大宗、重點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的編報和市下達我縣工業品進出口指標的分配與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內外貿政策和進出口政策,制訂並實施促進全縣工商企業擴大出口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工商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外貿貨運;推動企業自營出口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技術改造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八)負責企業工作,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制定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立,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工商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九)指導全縣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組織編制、下達和實施技術改造投資、技術進步與消化吸收、新技術推廣及重大裝備國產化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申報省、市限額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產學研”聯合開發、“五新”項目推介工作;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管理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協調監督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負責全縣“菜籃子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縣城市副食品生產供應,制訂全縣“菜籃子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編制蔬菜、肉食品等年度產銷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使用好新菜地開發基金、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風險基金、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推進蔬菜、食品生產基地產銷改革,協調解決“菜籃子工程”建設有關問題。
(十二)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縣工交生產調度中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張魯建 局 長 主持縣經貿局(經貿系統)全面工作。柯榮輝 黨委書記 除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外,側重內貿經濟工作。
林廣飛 副局長 分管內貿經濟工作,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分管局商貿股、整規綜合辦公室,負責內貿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內貿經濟聯內引外工作。
楊維瓦 副局長 分管工業經濟工作,側重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工交生產調度)、項目技改、聯內引外工作、工礦行業管理工作;分管局經濟運行股、工礦行業管理辦公室、規劃與技術股,協助電力管理工作。
楊豐摘 副局長 分管工業經濟工作,側重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工作、電力管理、企業改革、企業管理;負責工業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局企業管理股、綜合股、電力資源股。協助工交生產調度工作。
吳文斌 副局長 兼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煤炭行業管理工作。
林中為 黨委副書記 除黨委分工外,分管黨委辦公室、局辦公室。
嚴千查 武裝部長 除黨委分工外,協助管理工業經濟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股,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提案建議辦理督辦、信訪、計生、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局綜合性會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
負責和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承辦組織、人事、工資等方面的信訪工作;負責評模、拔尖人才選拔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幹部、勞動統計和幹部檔案管理;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經貿系統老體協、關工委開展工作。
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縣經濟幹部和企業經營者及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指導各類短期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學歷教育;負責組織全縣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評審、經濟系列高級職稱的申報工作。
(二)綜合股
綜合分析近期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協調調研工作,為決策提供參考;負責政務信息和編輯簡報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負責起草本局重要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稿;負責有關行業管理的綜合工作;負責企業電子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縣經濟社團、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負責組織綜合性有關經濟政策的起草和協調;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本局的行政複議、應訴及其他法律工作,指導有關行業政策的起草;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
(三)經濟運行股(縣工交生產調度中心)
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掌握、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和趨勢;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方案;負責協調安排生產調度資金,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總量平衡,推動企業加強行銷工作,促進產銷銜接;提出全縣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生產原料的資源配置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企業、重要工業生產要素的調度和協調工作;負責行業運行協調;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設備和質量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制定產品質量標準,推動工業企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負責各種交通運輸形式與外貿貨運的協調;負責有關統計報表工作。
(四)企業股(企業管理股)
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組織實施兼併、破產、減員增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指導直屬企業實施再就業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研究提出發展中小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實施國家企業規模類型劃分標準和認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債權轉股權工作;參與企業股份制改造的有關工作;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參與省、市、縣改制與破產準備金、中小企業扶持資金的申報和分配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並提出我縣的實施辦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中小企業對外合作,促進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全局各種渠道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和縣政府委託管理的各種專項資金)財務統一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對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
(五)投資規劃與技術裝備股
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縣產業發展導向、重點發展的行業和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全縣工業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編制全縣工業領域行業投資規劃,提出主要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引導工商企業、金融機構、社會資金投資方向的產業、技術導向目錄;擬定鼓勵企業加強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參與國家、省、市、縣技術改造扶持資金(貼息補助)的申報與安排;指導和監督全縣技術改造工程的招投標活動。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企業技術進步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方針、政策;組織和推動全縣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計畫、“產學研”聯合開發計畫、“五新”項目計畫,指導協調省、市、縣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項目的實施;參與省、市、縣的“產學研”項目和新產品開發資金的申報與安排;指導協調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和推動技術創新機制建設及產學研聯合;開展與國內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六)商品市場與內貿管理股
培育、發展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提出維護市場秩序的政策;落實治理“餐桌污染”各項措施;負責全縣“菜籃子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縣城市副食品生產供應,擬定全縣“菜籃子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擬定扶持政策,編制蔬菜、肉食品等年度產銷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菜地開發基金、副食品基地建設風險基金、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和管理工作;參與省、市有關扶持資金(貼息補助)的申報與安排;負責副食品產銷協調、服務工作,推進蔬菜、副食品生產基地產銷改革,抓好蔬菜、副食品批發市場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安排好城鄉市場特別是災期、淡季和節日期間的副食品供應,組織實施關係人民生活重要商品(肉、糖、菜等)的市場調控儲備;負責全縣牲畜定點屠宰管理工作;負責成品油的行業管理。
協調、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商品流通業和飲食服務業發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搞好調控;負責商品展銷、交易活動的管理與組織,指導企業擴大銷售;組織建設商情信息網路;指導發展連鎖經營、物流業、電子商務等現代行銷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舊貨流通、實物租賃業、拍賣業、典當行工作;負責酒類市場管理工作;參與全縣各類批發市場、商場等重要流通設施、固定資產項目的規劃評審工作;參與立項審批,研究提出商品市場建設、培育的扶持政策並抓好落實,負責流通體制和商貿企業改革、行銷組織方式改革工作;負責國有貿易企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商辦工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開發工作,負責再生資源的流通管理和舊機動車交易、報廢汽車回收和拆解行業的管理,監督管理汽車更新(非營運性車輛)工作。
(七)電力與資源綜合利用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電力發展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電力工業(含農電、水電)的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行政執法與監督;提出近期電力運行綜合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監督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規範電力市場運行秩序;參與電力價格的制定、整頓、調整和改革工作;指導節約用電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企業節約資源和發展新能源方針、政策和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本縣的實施細則;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發展和設備改造;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制定環保產業發展規劃與政策,推進環保產業技術進步;統一歸口管理我縣稀土開發和利用,負責組織協調稀土的推廣套用。
(八)工礦行業管理綜合辦公室
負責全縣輕紡、化工、醫藥、機械、電子、冶金、煤炭、建材行業管理工作。提出輕紡、化工、醫藥、機械、電子、冶金、煤炭、建材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輕紡、化工、醫藥、機械、電子、冶金、煤炭、建材產業政策和投資導向,指導全縣輕紡、化工、醫藥、機械、電子、冶金、煤炭、建材企業改革,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布局,加快行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助審查和管理行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合理經營等項目,組織制訂行業技術規範;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輕工集體經濟的政策、法規,指導輕工集體經濟的發展;對鹽業實施行業管理,監督和組織實施食鹽專營法規;管理國家藥品儲備;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指導中藥材生產;推進散裝水泥、新型建材及製品的開發和推廣套用;實施煤炭工業產業政策,負責煤礦、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及管理,依法整頓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研究提出煤炭產運需銜接和有關政策的建議;指導行業中介機構開展工作。